“關於批准溫州市高校文學藝術社團聯合會登記及紙質申請報送的決定”
“關於批覆成立溫州高校文聯常務委員會、顧問委員會的通知”
“關於批准向溫州市高校文學藝術社團聯合會第一屆一任幹部發放工作證的決定”
網傳偽造的文件
網傳偽造的文件
4月23日下午,闢謠君從溫州市民政局瞭解到,該局從未印發出臺上述幾個文件,敬請廣大網友提高警惕,不要輕信謠言,不參與有關活動,切勿受騙上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歡迎網友們積極提供相關線索,聯繫電話:88923206、89985161。(說明:溫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系溫州市民政局二級局)
北京德恆(溫州)律師事務所王帥律師認為,上述公文經政府相關部門核查後認定系偽造,偽造人的行為涉嫌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構成該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國家機關公文、印章代表國家公權力的象徵,同時亦代表了社會公共利益,個人是不得侵犯國家公權力的行使,一旦實施上述行為,涉嫌觸犯我國刑法。
闢謠君提醒廣大網民,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製造謠言、惡意傳播謠言的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記住,千萬不要充當網絡謠言的傳播黑手。擦亮眼睛不要中謠!如果很難判斷信息的真實性,可通過溫州闢謠求證。
謠言止於智者!
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
同意請點大拇指!
來源丨溫州闢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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