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縣法院民事審判出具要素式判決書

日前,蕭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採用要素式審判方式,審結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發出了該庭首份要素式判決書。

該院立案後,庭前指導原被告雙方填寫案件要素表。開庭審理時圍繞事實要素推進庭審,通過審查當事人填寫的要素表,歸納無爭議的事實和爭議焦點,梳理證據。對雙方無爭議的事實結合相關證據直接確認。對雙方爭議的傷殘護理期、誤工期、營養期問題引導當事人舉證、質證和辯論、庭審後,法官撰寫要素式判決書,歸納訴辯意見後直接確認雙方無爭議的事實,對爭議問題簡要列明認證意見和裁判理由,依法作出判決。

蕭縣人民法院系安徽省案件繁簡分流試點法院,針對案件日益增多與辦案人員減少的矛盾,該院創新審判方式,簡化審判流程,多舉措有效提高了案件的審判效率。

蕭縣法院民事審判出具要素式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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