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方法:學校學習與社會學習的區別和聯繫

我們曾論述了客體與環境在人的成長和發展過程中所擔當的特殊角色,認識了這些因素和力量在社會化進程和廣義的社會學習中的巨大作用,也看到了環境因素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對人的行為多樣化和全方位的影響方式,使我們對人與環境的關係有了更深的理解。其實,客體及環境在狹義的學校學習和書本知識的學習中,其作用也是巨大的,只是狹義的知識學習無論從學習的目的、學習的內容、學習的方式,還是從參與影響因素的多少和範圍,都遠比社會學習來得簡單,也使得客體環境的影響無論從類型、範圍,還是從影響的方式,都表現出許多特殊性。具體來說,它們表現出如下的差異及特殊性:

首先,相對於學校的學習而言,社會化進程中的學習涉及的面要寬泛得多,包括言語的學習,動作與生活技能的學習,社會禮儀和道德規範的學習等等,是一種全方位的學習,而且,學習的內容和“教材”主要是生活的實況,是存在或發生於個體周圍的活生生的人、事、物,因而缺乏嚴格的規範,比較隨意和散亂,表現出多選擇和多樣式,並且正誤混雜,有益的和有害的兼有。也就是說,每個人在其成長的過程中,雖然有大致類似的“教學內容”,但每個人實際接觸的“教材”卻是良芳不齊的,有的全面,有的短缺;有的質量高,有的質量低;有的正確,有的錯誤等等,相比而言,學校的學習要簡單多了,主要是書本知識的學習和專業性技能的培養,而且教材和教學內容都經過了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嚴格的挑選,比較正統和規範。

其次,社會學習中教授與學習的方式方法也極其多樣:既可以是觀察學習,也可以是親身實踐;既可以是語言傳授,也可以是動作示範;既可以是刻意地、有意識地教或學,也可以是鬆散地、無意識地教或學;既可以是先教授後實踐,邊教授邊實踐,也可以是先自我嘗試然後再教授和調節;既可以學習那些經過加工和提煉的教條、原則等理論性的東西,也可以是從日常的生活實踐中去感受、體悟和領會等等。相應的,學校的學習就簡單多了,主要是通過老師的課堂授課以及自己看書、做作業等方式,來學習各種經高度歸整過的用以表徵自然和社會規律的書本知識和間接經驗,是一種有目的、有計劃、有著專任的固定教師教授的正規性學習。

另外,社會學習中,由於更多的涉及的是生活技能和行為規範的學習,使得不同的學習內容會與不同的個性因素和人格傾向發生關聯,從而成為主體學習這些內容的先前傾向和身心基礎,進而影響到主體對內容的理解和認同,更會影響到對這些內容真正的接受、內化以及相應的人格轉化。例如,日常的行為方式的學習,價值觀的學習,道德規範的學習,都涉及在主體某種天賦結構的基礎上構建新的個性和行為結構,其中,與主體天性傾向差距大的,哪怕外界環境再大力地提倡和灌輸,有時甚至創設一些強化環境,也難以真正地被主體所接納。相應的,學校裡的知識學習就相對簡單了,它的學習往往只涉及到對自然法則、客觀規律等客體內容的接受和理解,不與我們各方面的人格傾向發生過多的關聯,不用落實到我們日常的行為實踐中,因此,它的學習主要涉及到人的智力結構和思維技能,個性因素對他的影響往往只是間接的等等。

學習方法:學校學習與社會學習的區別和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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