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194825041
一個醉酒的人駕駛汽車與一個無照的人駕駛汽車相撞,發生交通事故。那麼這兩個人可算倒黴了,具體誰的責任大些呢?
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劃分交通事故責任是根據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和違章行為等來劃分的,不是以當事人是否有缺陷駕駛來劃分的。也就是說醉酒駕駛和無照駕駛都是違法的,但是這種違法行為並不一定必然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劃分交通事故責任,主要是看當事人一方的過錯程度。醉酒駕駛和無照駕駛與發生交通事故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
在同等條件下,醉酒駕駛比無照駕駛的行為更為惡劣,處罰也比無照駕駛重些。無照駕駛只能說沒有取得有關駕駛資格,並不一定說駕駛員的技術就不行;而醉酒駕駛,無論是有照或者沒有照同樣都是在神志不清醒的情況下做出的一種駕駛行為,對社會的安全都是有一定的危害,所以說醉酒駕駛相對於無照駕駛責任更重一些。醉酒駕駛一般都可以追究刑事責任,而無照駕駛充其量只是治安處罰。
不論怎麼講?醉酒駕駛和無照駕駛都是不對的,都是違法的。所以網友朋友們要謹記,無照不開車,喝酒不開車。
法重情深
這兩種奇葩的違法駕駛行為相碰撞了,擦出了火花。可以說是大同小異、臭味相投、一丘之貉、如出一轍、不相上下、難分伯仲、半斤八兩的難兄難弟,兩人都將接受交通法規的處罰,到底哪一方責任大一些,我就不管你們煩與不煩,也要羅列一下法律法規了。
諸位看官瞧好了:
一、醉酒駕駛的處罰
1.《刑法》對醉駕的處罰
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醉酒駕駛的;
(3)駕駛校車或者客車,嚴重超載超速的;
(4)運輸超出規定以內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後兩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規定處罰。
有前兩項行為,同時又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
2.《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且5年之內不能考取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且10年之內不能考取駕駛證,並且永不能駕駛機動車。
(3)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吊銷駕駛證,永久不能重新考取。
3.相關司法解釋對醉駕的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從重處罰;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事故後逃逸,沒有構成其他犯罪的;
(2)醉酒駕駛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營運機動車並載有乘客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沒有駕駛證,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檢查,或者拒絕、阻礙檢查但並沒有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酒後駕駛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二、無證駕駛的處罰
c.如駕駛人不能提供真實、合法的機動車駕駛證,視為無證駕駛,可按照(1)、(2)的情形處理。
三、交通事故責任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或存在過錯行為,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應承擔的責任。
四、一起交通事故的責任是這樣劃分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五、綜上所述
1.事故責任跟交通事故處罰結果是要分開的。事故責任的大小取決於到底是誰的過錯嚴重、誰的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起的作用大。責任大的損失大,責任小的,事故傷害造成的錢少掏一點。
2.醉駕的可以入刑,處拘役,還要並處罰金。可以說是又丟錢,又失去自由,還要修車,真是焦頭爛額。
3.無證駕駛的雖說不用入刑,但是要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也是倒黴的。
4.表面上看,醉駕的需入刑,結果看起來嚴重一些。但是如果無證駕駛的過錯嚴重或者是由他引起的事故,那麼責任在於無證駕駛的一方,事故造成的傷害所引起的賠償金錢就得由無證駕駛的來掏了。
5.最倒黴的是,由於醉駕之人的嚴重過錯引起的事故造成了無證駕駛之人的傷害,那真是雪上加霜,又要拘役,又要賠錢,還要修車,損失慘重,叫天不應。無證之人,大不了罰點錢,拘留所呆半月出來了。那拘役的時間長啊!
所以說,作為交通人,我們不能觸碰刑法、交通法規的底線,一旦犯上,將痛苦萬分,喊地不靈。
千島湖FIRST哥
“醉駕”與“無照駕駛”本身就是有罪的,但是如果兩者駕車發生碰撞,“醉駕、無證”的責任肯定是少不了,而發生碰撞的“責任”則必須要看這次碰撞事故的因果關係進行判斷。。
比如“醉駕車輛”在等紅燈,被“無證車輛”給追尾了,那麼這次“追尾”的責任將必須由“無證車輛”負全責,因為“醉駕”與這次的追尾事故不發生“因果”關係,前車“醉駕”不是後車可以進行追尾的理由。所以呢“醉駕人員”會被拘留,“無證人員”在被拘留的基礎上還要負責“醉駕車輛”的維修。即使追尾車輛駕駛員“有證”追尾了“醉駕車輛”,依然要負全責,一碼是一碼,前車醉駕後車追尾依然是後車全責,醉駕人員醉駕行為另處。
所以只要發生碰撞,無論誰“醉駕”、誰“無證駕駛”都必須根據具體的因果關係來判定,“無證”的正常駕駛,被“醉駕”的逆行給撞了,自然是“醉駕”全責了(修車、治病),而“無證”者雖然也違法了,但對於這次事故他並沒有任何責任,他的“無證駕駛”行為並不是發生這次車禍的“因”,自然就不必為這次事故承擔“結果”。
所以呢“醉駕、無證”發生碰撞,首先要判斷的是,這次碰撞的“因”是什麼,“因”在誰身上誰的責任就大,無論是“正常駕駛、醉駕、還是無證駕駛”,只要造成了“因”,就是全責或主要責任!。
非專業車評
這個問題首先就是偽命題。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要根據各自的違法行為對該事故所起的作用來區分、認定。
如果一個交通違法行為對該事故不起作用,那麼該違法行為對事故沒有責任。
如醉酒駕駛也好,無證駕駛也好,如果其正常駕駛,比如正常行駛,被後車追尾,那麼前車對該事故沒有責任,其醉駕或者無證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另行處罰。
有些人會說,怎麼會沒有關係?不是你無證駕駛怎麼會開車上路,否則也不會出現這個事故。產生這個問題是對法律責任認識不清,我們說行為和後果的因果關係,是指直接因果關係,而不是間接因果關係,打個比方,這個說法成立的話,無證駕駛者的母親也有責任,為什麼?萬物皆有聯繫,不是他媽生下他,他會發生今天的事故?這就是間接關係,彈不具有事故的直接責任。
滿月雕弓3
這個問題有點搞笑了!既然你非要討論這個問題,我說說我的看法。首先來說是醉駕不是酒駕,我認為還是醉駕嚴重的多!無證駕駛雖然不準駕車,但並不代表無證者沒有駕駛技術。所以說,我認為還是醉駕責任大一些。這種事故極低。
無照駕駛就是不符合駕車條件的,也就是說他連車都不能開。而醉酒駕駛是符合駕車條件,但由於第三方原因違反了駕駛條例。接下來我們看看兩個條例的處罰方法: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並處拘留15天的處罰;
綜上所述,飲酒駕駛處罰比無照駕駛罰的更重,其中原因是醉酒駕駛屬於知法犯法,而無照駕駛屬於沒經過專業培訓,多少有點網開一面的意思。但其實兩者共同方向都是會對自己和周邊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生命破壞。
總結:也奉勸各位遵守交通法規,不要去打交規的擦邊球。
我現在補發一條責任相關,最終還是根據交警部門的判罰。醉酒首先要付主要責任,這屬於上面說的知法犯法。
同硯四驅
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與酒駕.有無相關證件沒有直接聯繫。事故發生後,由事故科對責任區分,所屬轄區大隊對相關酒駕,無證人員做出相應處理。酒駕人員被追尾=無責 但是處理跑不了,2000塊+10來天
胡八一沒有故事
醉駕跟無證駕駛不是發生事故的根本原因,這兩者都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接受相應的處罰,但是如果是發生事故還是要看事故是如何發生的,分析客觀原因才能定責任。比如一個無證駕駛在前方正常行駛,被後方一個正常的駕駛員追尾,那麼後方車輛負事故全部責任,前車無責任,但是前車無證駕駛,要依法拘留。
經遊基霸
無證、酒駕跟判斷事故責任不發生關係。
但,保險公司不會理賠,需要個人承擔費用。舉例:A車與B車發生交通事故,經鑑定為A車責任,那麼由A車(不管酒駕、無證)負責B車(酒駕、無證)修理費。這個費用保險公司不會出錢。另外,交警會對AB司機進行 酒駕、無證駕駛的相關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