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彭渡村委会换届选举政策解答

答疑解惑|彭渡村委会换届选举政策解答

HELLO,彭渡村民们好~

1、问:为何要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

答: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国家基政权的重要基础。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优化基础组织和夯实群众基础的重要方式,对切实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发挥村委会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本次彭渡村委会换届选举将用哪种方式?

答:村换届选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选举(又称“直选”)即由登记参加选举的 村民,一人一票投票以选举产生新一届 村委会成员。它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一步法”,即在选举大会召开前不提名候选人,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 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村委会成员的选举方式。另一种是“两步法”,即先提名产生候选人,再进行正式投票选举的选举方法。二是间接选举,即由户代表或者村民代表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成员。

本次彭渡村委会换届选举不设候选人,采用“一步法直选”和“包含法”进行选举。

3、什么是“一步法直选”和“包含法”?

答:“一步法直选”:选举不设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按职务和职数在同一张选票上填选自己拥护的人的姓名。

“包含法”计票方式:同一人的高职务得票数,如不当选,可以加到低职务得票数上,但低职务得票数不能加到高职务得票数上。如果选民在一张选票上,将同一人选为多个职务的,只计算职务高的得票;如果在某职务中填选人超过规定人数的,该职务栏无效;如果所有职务中填选人数或者选票无法辨认的,整张选票无效。

4、问:如何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答:村委会换届选举是 村民行使民主政治权利的实践活动,要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细节上依法依规给予规范和保障。村委会换届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2、民主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3、周密制定选举工作方案;4、规范选举村民代表和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5、依法组织选民登记;6、按照程序确定候选人;7、全面规范“一步法”选举;8、严密组织投票选举;9、依法推选村民监督委员会,基层组织同步换届。

5、问: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

1.组织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小组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2.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镇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3.开展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

4.提名和培训本村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5.解答有关选举咨询;

6.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7.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审查村民的选举资格,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颁发选民证;

8.审核自荐人的自荐资格,向村民介绍自荐人的信息;

9.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

10.制作选票、票箱,布置选举会场;

11.组织并主持召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公布选举结果,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12.受理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处理选举纠纷;

13.主持新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移交;

14.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整理、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填报换届选举信息系统。

6、问:村委会换届选举要遵循哪些工作原则?

答: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根本保证。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基层民主建设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要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及《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有序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公开公正、风清气正。三是坚持发扬民主。村委会换届选举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遵循民主选举程序。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选举氛围,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保障人民民主权利。

7、问: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的推选方式?

答: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采用召开户代表会议投票推选或上门投票推选的方式进行,以得票多的当选。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投票,推选方为有效,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一律不得委托。

8、问: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的任职条件、任期与产生的方式?

答:选举条件:1)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2)身体健康,年富力强、有时间和精力为村民服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建议村民组长在本村在职人员中推选);3)遵纪守法,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规定;4)能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公正、民主、平等原则,在村民中有较高威望,热心为村民服务;5)有一定议事能力和文化水平,讨论问题时能独立发表自己的见解;6)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能认真履行民主监督等职能,敢于反对有损集体利益的人和事。

任期时长: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随村委会每三年换届一次。

产生方式: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采用召开户代表会议投票推选或上门投票推选的方式进行,以得票多的当选。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投票,推选方为有效,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一律不得委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产生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向村民公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民代表。

9、问:村民代表、村民组长有哪些职责?

答: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与村民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村民传达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动员村民遵守、执行;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组长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执行村民小组会议的决定,办理本组相关事项,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向本组村民传达村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协助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告事物和公益事业,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任务。

10、问:误工费发放条件是什么?

答: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的户代表会议,到场全程参加投票推选的户于村委换届选举后统一发放误工费50元/户。未到场参加,事后由工作人员上门投票推选的且未参加全场的不予发放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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