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打算限制外地車入城?官方:港澳車輛入穗不受影響

昨日下午,廣州交警聯合廣州交委召開了一次新聞發佈會,宣佈該市對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擬採取“開四停四”的部分限行措施,即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四天,再次駛入需間隔四天,但

港澳號牌車輛不適用上述規定

對此,不少網友也開始各抒己見,有的網友認為實行“限外”有助於緩解市區交通擁堵的問題,比較支持這項舉措的實施,但也有網友表示堪憂畢竟“限外”實施後,入城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這會不會加大公共交通的壓力呢?當然除了這些觀點之外,也有網友說不同意,因為他坐車會暈車但開車不會。

廣州打算限制外地車入城?官方:港澳車輛入穗不受影響

限外新規徵求意見

當天,廣州交警聯合廣州交委發佈《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徵求意見稿)》和《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

其中《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徵求意見稿)》規定,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駛入管控區域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四天,再次駛入須間隔四天以上。

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中小客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港澳號牌、使領館號牌車輛不適用於上述規定。

外地車“開四停四”

廣州市交警稱,外地車在管控區域最長可連續行駛四天,行駛四天後,如果還想在管控區域內繼續行駛,必須停駛四天以上,如果沒有停駛、或停駛時間不足四天就在管控區域內行駛,該車就違反了管控措施。按自然日計算其違法行為,每天處罰一次(一宗)。

廣州市公安交管部門將依託全市電子警察拍攝系統對違反“開四停四”調控政策配套措施的外地車進行拍攝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規定,處二百元罰款,並記三分。

法定節日、召開中國共產黨廣東省代表大會、中國共產黨廣東省委員會全體會議、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和廣東省政治協商會議,舉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等期間,不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內可正常通行。

此外,對確有需要長期或頻繁通行“開四停四”管控區域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符合條件的,可向相關單位申請並審核通過後,由廣州市公安交管部門實施預約登記管理。

調控汽車總量治堵

廣州市交警表示,對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不是“限外”,是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俗稱“限牌”)的配套交通管理措施,其目的是確保調控政策取得成效,並儘可能地減少對其他城市車輛往來廣州的影響。

目前,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文件正在廣州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廣州金盾網掛網徵求民意,正式實施時間請以官方發佈的信息為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