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出新规!烟台7月起执行!房屋空置半年以上收费不得超60%

物业出新规!烟台7月起执行!房屋空置半年以上收费不得超60%

6月27日,烟台市物价局和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通知称,《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烟台市现施行的《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烟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与新公布的《管理办法》不相一致的,自2018年7月1日起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物业出新规!烟台7月起执行!房屋空置半年以上收费不得超60%

烟台市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收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管理办法》所指的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停放费其他服务收费

《管理办法》看点解读

物业出新规!烟台7月起执行!房屋空置半年以上收费不得超60%

1、普通住宅的储藏室、车库不得计入物业公共服务费

原规定:

《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造成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按照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标准予以减收,差额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补偿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收费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不含与住宅配套的储藏室面积)计收。

已办理房产证的,物业服务收费以房产证载明的房屋产权面积计收。未办理房产证的,物业服务收费按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 计收;办理后与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有误差的,以房产证载明的房屋产权面积为准,应多退少补。

改变设计用途用于经营的房屋、车库、储藏室,按相应的经营性用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独立专有车库,按照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

新规定:

即将在7月份实施的《管理办法》规定:

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房屋产权建筑面积计收。已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以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收;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按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收。

普通住宅的储藏室、车库不得计入物业公共服务费的计费面积之内,但改变设计用途用于居住的除外。

因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配套设施设备、道路通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予以减免,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给物业服务企业。

2、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物业费减收

原规定:

普通住宅交付后,许多房主不着急直接入住,这种情况下,物业费该如何收取?《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收费按照30%予以减收。房屋空置的起止时间,业主应当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登记 确认。

新规定: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则规定:物业公共服务费减免比例,属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确定;属于其他物业的,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协商确定。

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办理空置的程序和具体减收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规定,但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其他物业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 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3、公共部位经营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

小区的电梯广告、公共设施出租收益该如何分配?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 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物业服务企业代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大会决定其使用方式 和用途;未作决定的,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或者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属于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的,其收益资金可以优先用于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

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按季 度将收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4、费用不能说涨就涨,超标收费将面临失信惩戒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和本办法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交纳。

物业服务企业有超标准收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低于服务等级提供服务等行为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并给予相应惩戒;业主 或者物业使用人有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等行为的,纳入其个人诚信记录。

5、违反规定?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有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等情形的,将依照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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