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中院民一庭开展法治讲座,助力乡村振兴(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农业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金昌中院党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着力服务全局,着力谋划布局,着力干好开局,将助力乡村振兴作为2018年全市法院工作要点,抓住党建这个“定盘星”,出台《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脱贫攻坚党建共建联创实施方案》,要求中院各部门依法审理涉及土地、山林、水面资源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支持土地等自然资源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

金昌中院民一庭作为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的主战场,召开庭务会议决定,将依法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助力乡村振兴,作为民一庭2018年第二季度的重点工作,精心安排,周密布署,强化落实。

助力乡村振兴,不但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助力乡村振兴:用“法”激活乡村振兴的因子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实施,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明显增多,全市法院受理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不断涌现。2017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263件,同比增长94.67%。民一庭经过对近三年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案件的深入分析,发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普遍存在发包程序不规范、不合法;农户对土地流转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随意违约合同约定内容不全;发生矛盾纠纷后依据合同解纷止争的意识不强等问题。因此,提高农户的法律意识,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用法律的武器进行乡村振兴,具有很强的必要性。

4月17日下午,金昌中院民一庭联合永昌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前往永昌县焦家庄镇北泉村进行专题法治讲座。北泉村村委会成员、各社社长及农户参加。

蔡中利法官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及违约责任》为题,就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特殊性和存在问题,如何界定农村土地合同的违约责任等方面,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生的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律指导。

永昌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张东琰法官围绕农户在生产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买卖合同、种植回收合同、民间借贷等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注意事项,结合生动有趣的事例,以浅显易懂、直白细腻的语言,提醒农户在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中注意的事项,引导村民在以后土地流转过程中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家表示,这样讲述老百姓身边的法律事儿的讲座,生动有趣,还能学到承包土地很有用的知识,以后在承包土地过程中要提高法律意识,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讲座,更好地发挥了司法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等作用,让司法更生动、更丰富、更接地气,激活了农户依法振兴乡村经济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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