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联播快讯

非法拘禁讨债 夫妻二人获刑

日前,山丹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了两名非法讨债的被告人。

2017年12月,被告人张某与丈夫梁某因债务问题强行将被害人周某带至二被告人家中扣留,限制其人身自由,后周某之父报警,民警传唤二被告人并告知不得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式索要债务。离开公安机关后,被告人张某等人再次强行将周某带回家中扣留,次日,被告人张某、梁某驾驶车辆外出赴宴,遂用一铁链在周某的右手腕上用挂锁锁住,另一头锁在被告人张某的左手腕上,带到车上同行。宴席期间,被告人张某将自己手腕上的铁链取下锁在方向盘上,周某继续被锁于车内。11时45分许,被害人周某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周某解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张某为索要债务,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故法院判处被告人梁某拘役4个月,被告人张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公安临控再显威 失信被执行人被控候车室

日前,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在甘州区公安局火车站派出所的协调配合下,将一名正准备乘坐火车出行的被执行人毛某控制。甘州区法院与甘州区公安局的临控机制再一次显现威力。

毛某因涉及一起追偿权案件,久拖不还后被申请人贾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令毛某偿还贾某欠款26430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和实地调查寻找被执行人财产未果,被执行人毛某也一直规避法院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及时实现。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甘州区法院利用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法院将被执行人毛某的信息提交给公安机关挂网临控。

日前,一直躲避法院执行的毛某万万没有想到他刚到张掖市火车站,准备乘坐火车离开时,就被甘州区火车站派出所民警临时控制,并第一时间通知了法院,甘州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交通事故受伤未获赔 十五载追索终于得偿

6月14日,长庆油田职工李某从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手中接过2.8万余元的赔偿款后,激动地泣不成声:“15年都没有要来,没想到短短数天,你们就抹去了我内心的伤痛。”

原来,2003年3月2日,23岁刚参加工作的李某乘坐一辆桑塔纳轿车去上班,11时20分,韩某驾驶一辆大货车直冲而来,导致1人死亡、4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2004年3月26日,庆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韩某有期徒刑1年,赔偿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种费用数十万元。李某共计应得赔偿费3.5万余元。2004年李某申请执行,获得4000余元后,因被执行人韩某下落不明,余款得不到执行。

“百日会战”打响以来,庆城县法院拉开积案清理的大幕,采取手机定位、发布悬赏公告、委托公安机关网上临控等多种措施让“老赖”无处可逃。6月初,长期“潜伏”的韩某被执行人员逮个正着。其亲属闻讯赶来,气势汹汹地让执行法官减少赔偿费。执行人员义正辞严地拒绝道:“人民法官为人民,胸前佩戴着的天平承载着公平和正义。交通肇事受害人精神、身体所遭受的创伤,根本就不是曲曲几万元赔偿款就可以抚平的,加之十几年来,作为被执行人刑满释放后东躲西藏,逃避执行,使受害人得不到赔偿,你们能想象出受害人所遭受的折磨吗?除非受害人自愿作出让步,否则,你们必须分文不少的全部缴清。如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将依法立即对你采取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

盛气凌人的韩某及其亲属在情理法面前终于羞愧地低下了头,将赔偿款一次性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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