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園區黨工委,各蘇木鎮黨委、塔然高勒黨工委,旗委各部、委、室,政府各部門及各人民團體黨組(黨委、黨總支、黨支部):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有效預防和遏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發生,切實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現將查處的一起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2018年2月8日,杭錦旗公安局科通大隊工作人員楊鋼在執行檢修錫尼鎮街道視頻監控公務期間,將警車(蒙K1838警)停放在其租住的小區,被群眾發現並舉報,造成一定的不良社會影響。楊鋼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杭錦旗公安局對其行為進行全局範圍內通報批評。

該案例的發生,充分說明了當前仍有一些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依舊心存僥倖心理,企圖“規避”檢查、“繞開”紀律,利用因公外出參加會議、學習考察及執行公務等機會,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遊、公車私用。全旗各級黨員幹部要汲取教訓,引以為戒,把公私分明化為行動自覺和行為習慣。

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格落實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強化對公車使用的監督管理,從嚴要求、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抓緊抓實抓細,各蘇木鎮紀委和派駐紀檢組要不定時、不定點,不間斷地開展監督檢查,持續加大對違規使用公車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收手、不收斂、頂風違紀的從嚴從快處理。

中共杭錦旗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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