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通報3起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案例

29日,揚州市紀委監委對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查處的3起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其中,揚州市公安局蜀崗瘦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平山派出所原民警陳冰,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黑惡勢力查詢“套路貸”對象公民信息、打探相關案情,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1、江蘇省儀徵經濟開發區原主任科員凌良振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凌良振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利用擔任儀徵市十二圩辦事處拆遷辦主任、辦事處副主任等職務便利,收受黑惡勢力人員所送財物,為黑惡勢力滋生壯大提供外部支持。同時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近期,凌良振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後,相關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揚州市公安局蜀崗瘦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平山派出所原民警陳冰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陳冰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黑惡勢力查詢“套路貸”對象公民信息、打探相關案情,為黑惡勢力提供庇護。同時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近期,陳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相關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揚州市江都區樊川鎮環衛所所長兼直屬村黨支部書記徐建軍、樊川鎮黨政辦副主任仲雲峰、樊川鎮工會主席何福巨涉黑涉惡腐敗案件。徐建軍等3人違反廉潔紀律,接受黑惡勢力人員邀請赴外地旅遊,並由黑惡勢力人員支付相關費用。近期,徐建軍等3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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