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保障民企健康發展

今年以來,東方市檢察院嚴格落實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主動加強與非公企業之間的溝通聯繫,在辦理個案過程中,進一步精準把握非公企業的司法需求。

該院辦理的一系列關乎民企的鮮活案例,表明了檢察干警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持續推動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的不懈努力。

案例一:曹某職務侵佔案。2012年下半年,被告人曹某(系北京某生物能源技術研究院法定代表人)與被害人李某擬成立北京某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開發“航天育種”甜高粱種子雜交種植和釀酒技術,經協商後,曹某先行到東方市進行籌備工作。同年10月25日,曹某以北京某生物能源技術研究院的名義與李某簽訂合作協議,李某以資金出資入股,曹某以技術入股,成立北京某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後,曹某主要負責該公司東方市基地的具體事務。在基地開展種植等工作過程中,曹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後侵佔公司財物共65萬餘元。2017年5月12日,東方市公安局對曹某涉嫌合同詐騙罪移送該院審查起訴。經審查,該院以職務侵佔罪將曹某提起公訴。2018年7月2日,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曹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案例二:東方市某養殖基地生產設施被拆除案。今年3月15日,該院派駐市工商聯(總商會)檢察室工作站接到東方市某養殖基地法定代表人符某反映:在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數十名執法人員將養殖基地的幹糞儲存倉庫拆除。該院立即派幹警到現場瞭解情況。經初步調查,此次拆除行為嚴重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該倉庫系農業附屬設施,強拆行為造成該企業損失達26萬餘元,導致該企業無法正常生產。為切實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該院將此違法拆除案移交東方市紀委監察委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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