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小孩搶玩具,媽媽護女猛扇對方耳光,你怎麼看?

麥子說娛

自己家的小孩是小孩,別人家的小孩就不是小孩嗎?虎媽護犢子,打得人家小孩臉都腫了,真是太過分了!

事件回顧:

6月24日,寧波一遊樂場內,兩名小女孩在一起玩,因為某個玩具發生爭搶行為,一直坐在一旁看手機的媽媽立馬起身,反手就給了對方小孩一個巴掌。


打人的同時還不忘厲聲數落,被打小孩用手臂擋著臉,瑟瑟發抖。甚至在商場工作人員過來詢問時,這位媽媽還從工作人員的背後伸手過來打小女孩,真的是不依不饒!


事後,該媽媽在朋友圈還發出過分文字,說人家孩子是狗,自家小孩被一個狗小孩咬了


更過分的是,竟然還打電話給被打家長,要求賠償!


見過囂張的,沒見過這麼囂張的,打人了還要求被打方賠償,還有天理嗎?

被打女孩家長已報警,希望警方能還被打小女孩一個公道!


希媽育兒

事實真相:

6月24日,浙江寧波兩名小孩在遊樂園裡爭搶玩具,其中一位的媽媽首先一巴掌揮開對方女孩,接著又猛扇對方女孩一個耳光。打人的媽媽繼續安慰女兒後,又掐了對方女孩的臉好幾下。被打小女孩一直說:“對不起,對不起,下次不敢了……”

而當被打女孩的母親趕到時,打人者對她一通亂罵,隨即抱著自己的女兒離開。

此後,打人者還發朋友圈稱:女兒被“狗小孩抓破半邊臉”,並打電話索要賠償。照片顯示,被打的女孩半邊臉頰紅腫。

據瞭解,隨後打人者在電話中口頭道歉,但依舊強調是對方女孩抓傷了她女兒,她才這樣做。目前警方已找到打人女子並帶到派出所進行調查。

誰家的孩子不是寶?成年人不應暴力介入兒童事件的小摩擦

當時園區的目擊者證實,當時打人者的孩子臉上根本沒有抓傷的痕跡,據此可以判斷出打人者所謂的抓傷言論並不屬實。從其發朋友圈聲稱自己的孩子被抓傷並且致電被打孩子的家屬索要賠償來看,顯然這位母親就是所謂的“護犢子”護過頭的典型,我想換做被打孩子的家長如果在場,必然會引起大的糾紛。

誰家的孩子不是寶?作為成年人本身應當在發現孩子之間出現矛盾時,調停處理,但是這位家長的做法確實過分至極!目前被打女童的臉部紅腫,據此足以認定打人者已經涉嫌故意毆打他人的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毆打不滿十四周歲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結合本案當中這位家長的情節惡劣,個人認為應擔對其予以懲處!另外作為父母,如果在自己的孩子爭搶他人玩具的時候,不能客觀的處理矛盾,只會給孩子不好的引導,那就是無論做什麼,父母都是支持我的。容易造成孩子偏執型人格的養成。

所以無論對內還是對外,這位母親的做法,都說不過去!


麋鹿說法

兩個小孩搶玩具,媽媽護女猛扇對方耳光,打得這個四歲小女孩臉頰紅腫,外人看了都覺得心疼更何況是被打女孩媽媽了。



事件回顧

郭女士將四歲女兒瑤瑤放在遊樂場裡,自己就在隔壁店裡上班。因為和遊樂場老闆娘比較熟悉,郭女士就把女兒放在那裡玩耍。當天,遊樂場老闆突然跑過來喊,說你女兒和別的小朋友起爭執了。

郭女士連忙跑到遊樂場。“我正在門口彎腰脫鞋子時,一個媽媽抱著和我女兒差不多大女孩就對著我一通亂罵,大體意思是說我沒有素質不管好自己孩子。”

郭女士說,當時一下被罵懵了,連忙說,孩子有什麼錯你跟我說,我們大人來解決,結果對方抱著孩子罵罵咧咧離開了。而郭女士跑過去找女兒,卻發現女兒縮在角落裡哭,小臉蛋又紅又腫,見到媽媽過來了連忙說:這些玩具我都不要了,都不要了,都給那個小朋友。

女兒的反常讓郭女士覺得不對勁,遊樂場老闆娘也告訴她說,剛剛瑤瑤被那個小朋友家長打了。調看遊樂場監控,郭女士內心幾乎崩潰。


在另一段視頻中:遊樂場老闆娘聽到動靜過來制止,結果在老闆娘安慰瑤瑤時,那個女孩媽媽竟當著老闆娘的面從背後又刪了瑤瑤一個耳光。

事後打孩子的媽媽還發朋友圈



從朋友圈發佈的內容來看,下重手打傷人家小孩後根本就沒意識到自己做的如何過分,把別人孩子打成這樣還難解自己心頭之恨!

期待真誠道歉

郭女士通過多渠道聯繫到打人者,對方迫於輿論壓力通過短信對自己的行為進行道歉,這種不露面的道歉究竟有幾分真誠呢?是否真的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給被打孩子身心造成的嚴重傷害遠遠大於自己孩子被抓傷的傷害呢?

自己家孩子被小小的抓傷一下,已經心疼的寶貝得不得了,自己就可以做出如此過激的行為,人家被打孩子家長是什麼心情呢?受傷孩子身體上的傷害經過幾天就可以痊癒,作為一個成年人造成的孩子幼小心靈上的傷害卻需要更長時間的撫慰和疏導。

郭女士自然無法接受這種毫無誠意的道歉,希望打人家長出面,起碼給孩子一個公開的道歉。對於短信、電話道歉絕不接受。


孩子已經受傷是更改不了的事實,打人者只能通過自己真誠的道歉,物質上或者經濟上的補償來彌補自己的過錯以取得被打孩子及其家長的原諒,難道在她心裡認為兩個孩子都受傷也算扯平了,通過電話或者短信道歉就足夠了!

態度決定事態的發展

目前,被打孩子家長已經報警,警方也找到了打人女子進行調查。

態度決定著事態的發展,該事件讓我想起不久前“女子插隊,被9歲女孩勸阻動手打人”事件,同樣都是動手打未成年人,在那起事件中,打人者拒不配合警方的調查及調解,謊言百出,最終被警方依法處置,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一千元。


惠風和暢207547485

由於職業原因,天天和小朋友以及家長們在一起,我見過很多次小孩子打架。

有一次,我看見一個2、3歲的小男孩和一個同齡小女孩在一起玩,小男孩可能是覺得好玩,老是去扯小女孩頭髮,力氣也不大,扯了好幾次。

剛開始小女孩也沒在意,但是幾次以後,突然,小女孩一巴掌就給他打回去了。

小男孩一下子懵了,還沒明白怎麼回事,可小男孩的奶奶看見小孫子被打了,一下子就急,立即對著小女孩大喊:“你怎麼能打人呢?你怎麼能打小朋友呢?”

聽到自己奶奶這樣生氣的大喊,小男孩哇地一聲哭起來。

你們發現了嗎?小男孩自己被打了一巴掌的時候都沒哭,但是在奶奶來幫忙吵架的時候,他害怕得大哭,這是為什麼?

因為家人是孩子最親近的人,孩子最在乎的是父母家人的情緒。

有時候當家長髮現孩子打架,上去幫忙的時候,可能想到了要怎麼幫孩子從對方身上討回“公道”,但完全沒想過:

我自己的失控的情緒會給我的孩子帶來多大的傷害!

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欺負,心裡一時不能接受,這當然值得理解。只是,那個瞬間,我們大人可能心裡只想著:

對方怎麼這麼過分!他們家怎麼教小孩的!我一定要給我家孩子討回公道!

但是那個瞬間我們可能會疏忽這樣一件重要的事情:

我的孩子正在我旁邊,正看著我情緒失控,跟別人吵架!我孩子心裡得多害怕?

可是,氣頭上的家長,可能無暇在乎這一點了。

問題中提到的那個媽媽,她不僅表面上傷害的了別人的孩子,實際上給自己孩子帶來的傷害也不會小到哪裡去。

當時這件事情的後續是:我趕緊把那位奶奶請出到一邊,立刻也有其他人過來幫忙安撫奶奶。

沒過多久,那位奶奶的氣還沒消,這個小男孩和小女孩就已經玩在一起了,跟什麼事都沒有一樣。

說到這合理,我們不得不思考這一一個問題:

兩個孩子打架,對孩子的心理造成的傷害大,還是兩個家長之間的爭吵,對孩子造成的心理傷害大呢?

對一個孩子來說,如果他發現:

“我剛做了一件事情,導致我最親近的人、我的爸爸媽媽情緒失去控制”,那孩子肯定會非常恐懼非常自責。

孩子今後在探索世界、面臨挑戰的時候,他的安全感也肯定會受到影響吧?

其實對於學齡前、甚至還沒上幼兒園的2、3歲孩子來說,在玩耍的過程中被推搡、被搶玩具,甚至兩個小朋友打起來,這些孩子間的衝突是經常發生的。

孩子的想法很簡單:

要是不影響自己玩,就不太在意;
要是對自己影響有點大,比如最喜歡的玩具被拿走了,那就只想去取回自己的東西、保護自己的利益。

至於怎麼取回自己的東西,這其實也正是教育的意義之一:

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逐漸地教會孩子,接受現有社會的道德規範與行為準則, 遇到了問題,能夠在規範允許的範圍內,做出合適的反應。

很明顯,媽媽幫忙打架,這肯定不是符合社會道德規範的合適反應。

孩子和別的小朋友搶玩具,大人要不要幫忙搶?這肯本不值得討論。

我們教育的重點應該是:教會孩子,遇到這樣的衝突,可以如何解決,而且是用比較符合這個社會的規範和道德的方式來解決。

孩子要是遇上了被人搶玩具這件事,雖然會很傷心難過,但也正是一個練習處理矛盾和衝突的機會。

這是孩子的社交必修課,“社交”這件事真不能紙上談兵,孩子需要豐富的經驗來練就,所謂:發生才有機會。

如果不是太嚴重,大人可以先不介入,先觀察看看這兩個孩子怎麼樣去解決這個問題。

孩子的力量本身就不大,打一下碰一下其實並不會太危險。我們可以觀察等待,讓孩子自己想到解決的辦法、和別人相處的方法。孩子自己想到的一定比大人教的要好。

如果矛盾升級了,那家長肯定要介入,給孩子當個“裁判”,幫助孩子處理。

同時,聰明的父母,一定會利用好這次衝突,當好孩子應對沖突的教練

如果孩子大一點,說話也說得不錯了,可以利用這個機會,教孩子說這些語言:

“不行”!

“這是我的!”

“請你坐過去一點!”

“你去玩那個吧!”

語氣嚴肅、言簡意賅,有威懾力;

最後兩句還給對方提供了一個方法,有威懾力的同時,還很可能把對方的注意力轉移了。

千萬別複雜!

字一多,威懾力下降,孩子還不容易學會。

要知道,這幾個句子,我們成年人看來簡單,但我們要教的是學齡前的孩子,要震懾的那個小孩,也是學齡前的孩子。

除此之外,還可以漸漸教會孩子說下面這些句子:

“我過一會兒借你玩一下”;

“我用我的小汽車和你換,好不好”;

“你等一會兒再來問我要”

……

如果孩子能使用這些商議性的句子,主動提出建議,再遇到孩子間的小矛盾和小衝突,孩子就更自信,他知道:

遇到衝突,除了哭,還有很多處理辦法!


Carrie萌育兒研習社

倆小孩搶玩具,媽媽護女猛扇對方耳光,你怎麼看?

這位護女的媽媽有點過分!過分的護不是愛而是害!即使孩子真的受了委屈,採取這種方式替女兒出頭也不是一個明智的方式,你是在給她做一個極差的示範!

事件簡要回顧:

在孩子搶奪玩具並且爭鬥的過程中這位媽媽正好在旁邊玩手機,抬頭就看見了這一幕,看見自己女兒與對方起爭執,並且還被抓傷了,這位母親就強行拽開這個6歲女孩,並且還打了對方几耳光,以下就是事後該母親關於此事所發的朋友圈。

據該遊樂園負責人說,發生此事後她就第一時間到了現場,到現場後這位打人的媽媽仍然不依不饒隔著她還去打了對方几耳光,自己只聽到被打的女孩一個勁得說自己再也不敢了,玩具我再也不搶你的了,我都還給你,對不起!


由於目前此事件關於是哪個孩子先搶的玩具當事雙方說法存在差異,但是不管是誰先搶的玩具,孩子之間類似的嬉鬧或者爭鬥其實有一定的普遍性,這個家長如此反應有點過度,一個成年人去毆打一個幼兒有點過分。

1:如果事情正如被打女孩所說,是你家孩子先動的手,一個孩子看見對方搶自己的東西會去回搶的確是本能反應,這是你家孩子有錯在先,你不問青紅皂白沒有搞清楚事情原委,就對對方動手,這個素質不是一般的低!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人的確不少,如果是這種情況,這個孩子家長的個人修養需要提高提高,太霸道了!

2:就算被打的這個孩子是個熊孩子,是她先動的手,並且你家孩子還被抓傷了,這樣的孩子的確可恨,但是如此暴力得去對待一個孩子也是很過分的,愛護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方式方法不值得提倡!


心安理得君

護犢子,這可以說是人之常情了吧?但是如此蠻不講理、撒潑之人,也是越來越多了。

小孩,哪有不打打鬧鬧?如果小屁孩兒在一起都不打打鬧鬧了,想想都可怕。

小孩之間搶玩具,伸手就打,把對方小孩打的瑟瑟發抖。工作人員過來詢問,卻又從工作人員身後伸手去打,還真是不依不饒,可見其心是何其歹毒了。

更可恨的是,事後發朋友圈稱別人的小孩是狗,自己的小孩被狗咬了!事後又打電話反索賠!真是令人髮指呀。

這位潑家長,自以為自己很了不起,無人敢惹,其實它自己太過渺小了,而且它這不是在護犢子,它這是在害孩子,也是把自己和孩子推向了一個深淵。

如此這般,想必此人本來就不是省油的燈。但是這次下此般毒手。不思悔改,卻洋洋自得,還恬不知恥的發了朋友圈,自己一個施暴者卻成了受害者,拿著孩子做擋箭牌!又恬不知恥的去反索賠償,真是可悲又可嘆呀!

小孩有如此這般的母親,試問一下。整個小區和幼兒園,還有它所有親朋好友知道之後,還有誰敢讓自己的小孩與其玩耍?如此這般人,它的同事知道之後誰還敢與其走近?

這不是在護犢子,這是再給自己的孩子挖坑,順帶把碑立好了,也把碑銘志刻在上面了,成為了孩子和它永久的標籤了!

我是小屁孩兒的時候,還一個發小玩打仗的遊戲,一個石頭把他的額頭砸破了。要知道他們整個家族就那在他那一輩就他一個男孩,頭天我爸媽給他看完病,買東西去他家看了他,第二天我倆又在一起玩耍了。現在他的額頭還不太清晰的印記!

小孩的天性就是打打鬧鬧,看到彼此喜歡的玩具,你爭我奪的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了。自己的孩子是寶,別人的孩子就是草嗎?

被打女孩的家長已經報警,希望施暴者得到應有的懲罰!


陝西憨厚娃

這是犯罪,對於未成年的犯罪,該媽媽行為非常惡劣。兩個孩子搶玩具實屬正常,都是不懂事的小孩子,該媽媽有思考能力,是成年人,護自己孩子也無可厚非,可是關鍵是對方也是和自己孩子一般大的小孩子,哪怕是兩孩子打鬧。那也是未成年人之間的打鬧,成年人參與其中並下如此重手,真的不應該,她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自己孩子被抓,護著自己孩子,可是關鍵當事人也是個和自己孩子一般大孩子,雖然孩子受傷,但作為家長如此護犢子,並下重手,毆打未成年人,並在網絡發文,稱對方孩子狗崽子,說什麼要是留疤有宰狗的衝動,這是什麼行為,不光毆打未成年人,還說出如此惡毒語言,更過分的是還得理不饒人,竟然無恥到給對方家長打電話索要賠償。真的太過於胡攪蠻纏,無理取鬧。

兩個孩子搶玩具引發兩個孩子廝打,這是兩個家長看護不到位,而一方孩子被另一方孩子抓傷,家長首先是拉開兩個孩子的廝打,並找對方家長,而不是自己動手打和自己孩子一般大的未成年人,連續毆打,對方孩子被打的求饒道歉,這太過於惡毒。

這種行為不僅是給被打孩子造成身體傷害、心理陰影,更是對自己孩子的一種教唆,孩子的認知能力是很強的,對於自己孩子來說,只要有別人欺負,都有自己媽媽出頭,那樣會養成自己孩子無法無天。

通過此事,告知我們當自己孩子和他人孩子因為玩耍廝打,大人且不可參與毆打,一定要理智對待孩子之間的事情,同時要給孩子講道理,而不是選擇暴力。


珞珈評論社

從視頻中我們可以看到打人者的小孩要搶被打的小孩的玩具,她肯定不肯啊,於是將玩具護在身後,但是那名女孩仍不罷休,近身上前搶奪,完全出於本能地,她用手推開那搶玩具的女孩,推在了臉上。搶人玩具的那名小孩的母親看到了,於是衝上前來一掌狠狠拍開了護著玩具的那名小女孩的手,小女孩辯解了幾句,但這位母親根本不聽,怒不可遏,一巴掌將她扇倒,後來幼兒園負責人上前詢問小女孩情況,那名母親仍不依不饒,隔著這名負責人還打了她幾下。


我能理解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愛,那種無微不至的關懷是任何其他感情都無法超越的。 前段時間看過一個新聞,一位母親爬上33樓要跳樓自殺,她6歲的孩子在那裡不斷聲嘶力竭大喊“媽媽加油”“你對我那麼好,你不能走,我不能丟下你”,聲音稚嫩但卻有力。兒子的哭喊聲讓她感到一陣心痛,隨後她便放棄了輕生的念頭。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愛能夠戰勝一切,即便這名輕生的母親再怎麼對生活感到絕望,她也不會放棄自己的孩子,她會為自己的孩子而勇敢活下去。因此,我完全理解一個孩子對於母親到底意味著什麼。

但是,正如陳女士所說,誰家的孩子不是寶?這並不能成為她對其他人的孩子出手這麼重的理由。你看看那名小女孩的臉,又紅又腫,起了那麼大的包,這下手是該有多狠。


不僅如此,事後這位母親還發朋友圈(如下圖)
惡人先告狀說的就是這種情況吧?還罵她的父母沒素質,從她自己的言行中到底是誰沒素質很容易分辨吧。還有她說的“半邊臉都抓破了”,根據幼兒園負責人回應,只是“有一點點像蚊子咬起了包”而已。

而且她在孩子面前這麼做還會給孩子帶來負面影響。孩子這麼小,是非善惡觀念還沒成型,身為母親非但沒有以身作則樹立榜樣,反而在孩子面前做出如此蠻橫無理之舉,如此霸道無理,相信平時也不會好到哪去,讓一個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實在令人擔憂。


—微詞—

首先說明,媽媽為了維護自己的孩子,伸手去打別人的孩子,這個做法是極其錯誤的。這是給自己孩子一個不好的心理暗示:以後誰要是搶你的東西,就伸手打他(她)。媽媽如果經常在孩子面前有這種不良行為,這個孩子以後也會經常跟小朋友們打架的。

小孩子在一起玩,搶玩具很正常。作為媽媽要好好給孩子解釋。一個有素養的媽媽會對自己的孩子說:“寶寶,好玩具要跟小朋友一起分享。讓小朋友玩一會吧!”

如果玩具是對方孩子的,媽媽會對自己的孩子說:“寶寶,那是別人的玩具,你不能搶。想玩就好好給小朋友說,讓你玩一會兒就給她。”

如果兩個孩子還是在爭的話,媽媽可以對那個小朋友說:“小美女,把你的玩具給我的寶寶玩一會就還給你,好嗎?”如果是聽話懂事的孩子,一定會給的,絕對不會硬撐著不讓小朋友玩,除非是和這位媽媽一樣沒教養。

我侄子的女兒三歲多一點,跟我外甥的女兒一起玩。外甥的女兒拿著玩具不鬆手。侄子的女兒說:“好玩具要跟小朋友一起分享。”一句話讓外甥的女兒鬆了手。她奶奶在旁邊感嘆說:“孩子的教育不一樣,做事風格就是不一樣。你看人家才三歲多,就知道好玩具要跟小朋友分享。”

是的,教育方式方法不一樣,孩子的素質會有天壤之別的。無論大人小孩,在做事的時候,不要總想佔上風,這樣不好。總想佔上風的人,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遇到一個比之更強大的對手,那時吃虧就不是一點點了。

平時吃點虧沒壞處,人們不是常說,吃虧是福嗎?遇事能吃虧,能忍耐的人,才是能成大器之人。

凡事都要跟人論個高低,永遠沒出息 。因為這種人總是盯著眼前的一點得失,沒有遠大的抱負。

總之,捱打的小孩媽媽好好安慰孩子。告訴孩子,以後跟小朋友在一起玩,不要搶玩具。如果是自己的玩具,就讓別的小朋友玩一會,要學會跟小朋友分享。如果是別人的玩具,告訴孩子,別人的東西再好,我們不能要,更不能去搶,小朋友願意讓你玩她的玩具,你就玩,不讓你玩,咱就不玩,去玩別的。

母親如果能經常這樣教育孩子,你的孩子長大之後,必是有用之才。

你說對不對?

歡迎朋友們一起交流!


牽住夕陽的手

兩個小孩搶玩具,孩子母親出面替被打孩子教育對方孩子情有可原,但是出手傷人就不妥當了。孩子們在遊戲的過程中發生爭執,出現打鬧,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成年人應該是作為一個教育者去引導孩子如何來處理這樣的糾紛,化解這樣的矛盾。“以暴制暴”通過毆打對方使得對方道歉的方式不適合發生在成年人身上。本來是兩個小孩的小衝突,結果發展為兩家的大矛盾,十分不妥。

教育孩子的目的是為了讓孩子講道理,守規矩,懂秩序。公共場合,所有的玩具都是共用的,當其他孩子在玩耍的時候,通過暴力手段搶奪過來是需要批評的。因為孩子破壞了規矩和秩序。如果不及時指正,就會導致孩子認為暴力手段可以凌駕在規則之上。對孩子的成長不利。家長通過打罵的方式使孩子更加堅信,暴力手段是可以無視規則的。畢竟成年人也沒有講道理。只是用低劣的方法進行教育。

合適的處理方式是什麼樣呢?如果對方使用暴力手段在先,需要嚴肅的指出這樣的方式不正確。讓孩子正式的賠禮道歉。如果雙方在衝突過程中出現了受傷的情況,需要告訴孩子暴力行為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1、賠償受害人的醫藥費、精神損失費。2、有可能被公安機關教育。對於賠錢,孩子可能沒有什麼印象,去警察局,孩子可能就會有些害怕了。通過這樣的方式,可以糾正孩子們之間不良行為的發生。一些皮外傷,做好皮膚的消毒,預防感染工作問題一般不大。(如果有必要,讓傷人的孩子去做護理工作,能讓他們增加體會)。避免下一次再犯同樣的錯誤。孩子們小打小鬧之後,在一起又玩的很開心。如果大人過多的使用暴力手段,對方的家人會怎麼想,怎麼做值得大家深思。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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