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執行攻堅

近日,河南省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法院執結一起涉案金額30萬元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承辦此案的執行幹警通過查封被執行人名下房產,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最終申請執行人順利拿到執行款。

百日执行攻坚

據瞭解,申請人盧某與被執行人黃某某因民間借貸糾紛起訴至溮河法院,經過溮河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黃某某向申請人分期支付借款本息共計49萬元。調解後,被執行人黃某某僅償還19萬元,剩餘30萬元未在規定期間內履行法定義務,故盧某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幹警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財產申報表等相關文書。執行幹警多次聯繫被執行人黃某某,但是其以種種理由推脫逃避拒絕履行義務。執行幹警又通過執行網絡查控系統發現被執行人黃某某名下並無可供執行的財產金額,但是執行幹警沒有放棄,通過調查發現被執行人黃某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房產,遂執行幹警趕往房產管理中心對該房屋予以查封。隨後,在短短1日內,被執行人黃某某就主動到法院履行了剩餘的30萬元款項。此案得以執結後,法院對其房屋依法解除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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