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昌区委书记刘洁对武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重要批示

中共武昌区委书记刘洁对武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6月21日,武昌 区委书记刘洁对武昌区检察院呈报的《关于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作出批示,肯定了武昌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刘洁书记批示:“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上做的努力、探索值得肯定,望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发挥好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和公民利益的作用。请政府加大保障力度,各行政机关、区法院加大支持和配合力度,以良好的机制和氛围助推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共武昌区委书记刘洁对武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近年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监督下,武昌区检察院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强化措施,始终稳妥有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武昌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办案机制,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公益诉讼检察官工作室,分别与四行政机关建立了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案件办理方面,武昌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了长江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武泰闸文物保护案等一批办案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长江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列为湖北检察机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之首;办理的武泰闸文物保护案为全市首例文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下一步,武昌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市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上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武昌辖区的地理和文化特点以及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在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物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精准发力,因地制宜探索一条具有武昌特色的公益诉讼之路。武昌区检察院将继续在制度建设上创新工作方式和办案模式,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托“检校合作”机制,深化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凝聚保护公益的共识和合力,努力实现法律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中共武昌区委书记刘洁对武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中共武昌区委书记刘洁对武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385期

文字:赵 雷

监制:潘 星

审核:田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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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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