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甘肃19岁少女跳楼自尽,围观市民为何不劝反而鼓掌加油?

滁州印象

少女跳楼那天是6月20号,星期三上班期间;有正经工作,生活充实、三观正常的好市民都在工作,不可能花4个半小时围观一个想跳楼的少女。围观者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社会闲散人员

在这个场合下鼓掌加油的都是什么人?有中介,有老头老太太,有小混混,就是没有正常的工农兵学商这种社会中坚力量;这种性质是什么呢?我不可能指望在红灯区找到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姑娘;我也不可能指望在深圳三和网吧度日的大神中找到卓尔不群的青年;所以在那些兴致勃勃围观跳楼少女的人群中,我也不指望能找到热爱生活三观正确的人,事实上,这帮人中间的确有很多不良分子。

谁的声音大?肯定是青壮年的声音最大。老人身体虚弱,就算起哄,声音也不会太响;声音洪亮、中气十足的青壮年在星期三不上班,还TMD去围观别人跳楼,这能是什么好主儿么?

这种货色的意见,在正常生活中,我们都会存着几分戒心甚至嗤之以鼻;因为我们知道这帮人不是良家子弟,更不会在意他们大放厥词。这帮人有个精准的定义:「

无业闲散人员」。

所以这件事里,最让人憋屈的事就是,如果这个姑娘能听一听三观正经老司机的建议,如果能有一个手腕很硬的人帮她报复那个性骚扰的老师,如果有关部门没有推诿塞责得过且过的懒政,如果姑娘在生命里的最后几个小时没有听这帮「无业闲散人员」的起哄,那一切结果都不一样。


任易

围观起哄者怂恿自杀者跳楼不仅扰乱公共秩序,而且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应当对首要分子及积极参加者予以严惩。

面对她人自杀,我们可以选择打电话报警或者拨打120电话,也可以选择静静走开 。这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不管是不是作秀、表演,如果你救不了,但也请你不要干涉她甚至在伤口上撒盐,怂恿她自杀。

对于怂恿他人自杀、破坏公共秩序的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涉案一般群众可以进行批评教育、警告,

同时对于情节严重的带头怂恿自杀的群众可以作出罚款、拘留等处罚。

生活当中喜欢看热闹的人也不少,特别是碰见拉横幅、上高楼自杀等寻求社会关注、帮助,在公共场合自杀的行为其实本身也会对公共秩序造成破坏。

根据人民网的报道的真实案例,王某为讨欠款,在三亚以“跳楼自杀”的形式,逼迫欠钱公司付钱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转战”海口,继续上演“跳楼秀”。海口警方成功制止了不法行为后,对上演“跳楼秀”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王某处以治安拘留十日。

我们有时不得不反思,这种“不闹不解决,一闹就解决”的怪现象为何总是被部分人所滥用,甚至实践当中,反而会比走正常渠道得到更好的回报。你觉得在公共场所跳楼自杀为何频繁上演?为何我们的部分吃瓜群众会变得麻木不仁、漠视这种以生命为代价的自杀方案?


信阳刘伟

甘肃19岁少女跳楼,围观市民非但不劝止反而鼓掌加油,有不少人还刷朋友圈刷快手,言辞中尽是冷漠,比如“要跳快跳,我还要去接娃”之类。

如此冷血,暴露的是人性教育的缺失。在我们的教育中,往往鼓吹强者,鼓励牺牲,很少谈及生命无价。也正因为这样的价值观,所以不但总有“家人去世仍坚守工作岗位”的典型,就连大学学生会干部竞选,都有人不但打官腔,还搬出“父亲重病,我仍坚守在学生会工作岗位上”的调调。

人性教育的缺失,“人血馒头”的民族劣根性,这些都有许多人谈及,我就不啰嗦了。但有一个角度让我关注——因为这些冷血看客在怂恿自杀者的过程中发朋友圈,发快手视频,所以有人认为,网络(尤其是快手这样的平台)助长了猎奇和冷血心理。

我一点也不同意这种论调,而且非常反感。首先,在网络出现之前,难道就没有看客了?如果没有,鲁迅笔下的“人血馒头”是怎么来的?我小时候听过不少类似的事件:有人勇救落水者,直至力尽,几百看客无一伸出援手,看着见义勇为者白白牺牲。像这种事情,跟甘肃这事儿有什么区别?

我不认为网络助长了猎奇和冷血心理,反倒认为我们都应该感谢网络——没错,我是坚定的网络支持者,无论是经济角度、社会角度,我都感谢网络改变了人类生活。这事儿也一样,如果没有网络,看客们不会这样暴露于我们面前,不会引发任何反思。网络(当然包括朋友圈和快手)就像一面镜子,将一切真实呈现给我们,包括许多人不愿面对的劣根性。

记得前些年网络兴起时,常有人说世风日下,然后就有人反驳:“其实不是世风日下,而是以前的丑恶事情,你没有途径看到,但现在有了网络,你有机会见到了”。没错,就是这个道理:看客一直都在,网络让他们更加无所遁形。


叶克飞

人命贱如草芥

这句话不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都在一次又一次地被证实。

“人命”这种事物,究竟价值几何,现在越来越难以说清,我们惊恐地发现,小区内跑过的阿猫阿狗,甚至于哪怕是社会上流浪的野猫野狗的生命,也会高于人的生命。

在人类组成的社会中,最不值钱的,反倒是这个社会的主体——人。

当然,这里的“人”,必须是与自己生命毫不相关的,陌生人。

当一条生命与自己毫无关联时,某些人可以堂而皇之地对其喊打喊杀,为满足自的好奇心,甚至可以怂恿一个年轻的生命从楼上一跃而下——只为了看看一个鲜活的生命在跳楼而死时是个什么样子,以及“这件举世瞩目的事情,我亲眼见证过了”,于是“我”有了和其他人饭后的谈资和吹嘘的资本。

也许是这世道盛世升平太久,早已经让人忘记了血是什么样子,忘记了死亡这件事与我们生命之间的距离,忘记了我们生而为人所应当恪守的最基本的良知和底线。

长久的繁华和安逸,让某些人有了过度无处宣泄的精力,而惰怠又让这些人不屑于将精力放在学习和自我的进一步提升上,于是安于现状却又觉得生平无聊的某些人,将多余的精力,放在挑战人类基本良知和底线上。

有些人,逐渐不再是人。

时间过去百余年,国富民强,人有多大的变化?我们总谈基本国情,但人其实才是最基本的国情。

《呐喊·自序》

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 这一学年没有完毕,我已经到了东京了,因为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药》

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静了一会,似乎有点声音,便又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一直散到老栓立着的地方,几乎将他挤倒。
“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

时间究竟过去了多久?人又改变了多少?曾经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那些人,那些令周先生依然放弃热衷的医学,而走上笔为手术刀,希望能够医治的国人,如今又是否已经被治愈?

很遗憾,有些人,依然还是那些人。

看到这篇新闻报道的时候,我感觉到的不是愤怒,而是恐惧和寒冷,我总感觉在工作中早已经见惯了社会上的各种极为阴暗的一面,但此刻面对那些冷眼蔑视生命的人时,真的感觉到彻骨的寒意。

法律作为社会学科的一部分,我们研究社会规则,也研究组成社会的人。

所以我总会在考虑,这社会让人享受了长久的安逸、平和、舒适,让我们不需要为生命的丧失而担惊受怕,不用担心像战乱中的人群一样,睡梦中一枚导弹就让自己永久长眠;但同时,我们享受了平静和安宁,那么我们又给这个社会反馈了什么?

有些人,一方面享受着生活所带来的便利和舒适,另一方面却在向社会不断昭示着自己逡黑无底的道德和良知,自己享受着生命,却同时又如此的蔑视其他人的生命。

这是悲哀,也是痛,是社会群体的阵痛。

甘肃女孩自杀事件中,吃人血馒头群体中诞生的一幕幕丑态:

甘肃女孩自杀,旁观者起哄叫好、怂恿跳楼引起广泛讨论之后,我本以为能够引起很多人心中的思考,尤其是心中出现与这些怂恿者相同或类似的想法的人,然而却发现我还是低估了有些人的道德底线——

就在作家@侯虹斌 女士写下自己的感想后,在评论区中依然出现了像围观怂恿者相似的言论:

心理专家@唐映红 老师从心理学角度,阐述此类现象为“自杀怂恿”(Suicide baiting)现象:

心理学家曼恩(Mann)曾经在1981年对此前15年来发生在美国社会的当众自杀以及自杀未遂现象做了一个汇总比较研究。在21起有人群围观的跳楼自杀事件中,有10起发生了自杀怂恿,也就是说差不多一半发生了围观人群起哄怂恿自杀的现象。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发现,有两个重要因素影响了是否发生自杀怂恿,一是夜幕降临,二是大规模的围观人群。围观人群在300人以上,自杀怂恿发生的概率是300人以下的两倍;下午6点之后自杀怂恿发生的概率是6点之前的4倍多。

注意,曼恩的研究里,与自杀怂恿相关的两个重要影响因素与人群构成都没有什么关系,夜幕降临使围观人群面目模糊;而大规模人群则使置身其中的个体自我意识削弱。这两个因素在社会心理学里都与去个性化(deindividualization)有关。
普通人一旦置身于去个性化的社会情境,匿名再加上大规模人群,他就会被其他人的言行所吸引,不再能关注到自我。与此同时,自我意识削弱,在正常社会情境下能阻止自己不道德言行的理智感、耻辱感、羞愧感等等都趋向于失效,情境中只要有一个人示范出不道德的言行,那么人群中就会激起大面积的响应。可以这么说,去个性化的情境很容易唤起人性中暴力和侵犯性的一面,人们在不自觉中就轻易放纵人性之恶。自杀怂恿现象就是去个性化在围观跳楼自杀时的呈现。

我认可观点中,自杀怂恿是一种普遍的人类群体的心理意识反映,但不应当因为自杀怂恿现象是群体现象,就不应当对其予以批评和听之任之。

人类社会发展中,我们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动物性留给人类的不良本能,同样的,对于自杀怂恿这种现象,在其已经成为社会阵痛的时候,应当考虑如何能够阻止、克服这种心理作用,让人类带着对生命更为敬畏和谦卑的态度,去享受自己生命。

很抱歉,这件事我曾经试图在法律角度思考整件事,但我发现这整件事,已经无法简单的用法律进行评价,我相信,造成女孩患上抑郁症的一些列人和事,最终都会在法律上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和评价,所以我不想针对这些人群谈些什么,只是将目光着力放在围观的人群之中——有些人,生而不配为人。


高萌Goal

我没参加过跳楼自杀这种情况的现场处置,但是我身边不少同学亲身经历过,也从他们那里了解过一些相关的情况。

围观是人对外界异常状况的正常反应,但凡有异常的事情出现,不管古今中外都会引起人群的围观,我昨天开车出去,在一个路口被人追尾了,当时路边的很多人也都停下了脚步,路过的司机大多伸出头看一眼,只不过追尾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双方的车也没什么大的损伤,我和司机很友好的交流了一下,人们一看后面没有戏看,自然就散去了。

但是我非常想说的是,人们为什么喜欢围观,最根本的原因是好奇,他们和自杀者之间是没有情感联系的——假如某个人认识自杀者,我们就会发现,他们在救助上要积极得多,警方在处置一些自杀现场的时候,大量的信息都是来自与自杀者相识的人,甚至是一些平时根本没说过话,或者有矛盾的人,基本上只要相识,都会对自杀者进行积极的劝阻,社交关系,往往是维系人与人之间共同利益基础的纽带,相识意味着我们唇齿相依,休戚相关。

而在缺乏社交关系的情况下,陌生人的围观,其最基本的出发点是好奇——只有极少数的人会在第一时间想到,所有人类是一个共同体,个体的利益得失关乎所有人类的利益,这和我们在网络上看到的对于一些自杀者进行救助的现象截然相反,这背后其实隐藏着非常深刻的利益问题,那就是在网络上劝人不要自杀是一件非常低成本的事情,而如果在现实生活中,积极劝阻别人不要自杀的人需要付出实际的行动,我的同学不止一次遇到过,在现场劝阻自杀者的人,警察来了之后希望他能进一步配合工作却被拒绝,我们得承认,主张积极救助的人,如果救助失败,是要承担很大的心理压力的,这违背了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所以我个人认为,在陌生人之间的救助问题上,应当积极倡导,但是不宜过分苛责。

但是在这种现场,几乎不可避免会出现起哄闹事,鼓励跳楼者自杀的人,这毫无疑问是一种恶毒,但是更值得关注的是,为什么有些人会积极的在公众面前展示自己的恶毒?我们知道,骗子和小偷,也不会以自己是骗子和小偷为荣。

从我学习和了解的犯罪心理学范畴来看,这很可能是一种戏剧性人格障碍的表现,戏剧性人格障碍有如下几个特点

1、当自己不是众人瞩目的焦点时,会感到不适

2、行为举止夸张,互动时富有挑逗性

3、持续的想要吸引他人的注意力

4、言语肤浅空泛,缺乏内容和细节

这些人的鼓掌加油,实质上不仅是恶毒,更是一种哗众取宠的行为,其最根本的出发点,是和自杀者争夺围观群众的注意力,而一旦羊群效应出现,大量的盲从者跟着起哄,其自身能够从中获得极大的成就感——这也是公安机关在处置自杀之类的现场中最需要控制的人群,本身试图自杀者精神状况就极为不稳定,一些错误的刺激方法极易导致自杀者采取过激行为——我们看到在网络上一些集体援助自杀者的活动中,也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这些人并非不知道鼓励别人自杀是错的,但是为了吸引注意力,他们会故意使用过激的言行,对于有戏剧性人格障碍的人来说,他们只会为吸引到关注而洋洋自得,并不关心这种关注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

那么我们该如何对待这些有人格障碍的人呢?就是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加以制止,对于这种鼓励他人自杀的哗众取宠行为,不及时制止就是一种纵容,实际上这些人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缺少主见,一旦被人指出其要害,博取关注的计划破产,基本上都会灰溜溜的逃走,而在有警察在场开展救援的情况下,应第一时间向警方举报,由警察予以约束控制,防止引发更大的混乱。


一笑风云过

2018年6月20日下午,19岁的女高中生李依依在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丽晶百货大楼八楼窗台外沿试图自杀,现场遭到大规模围观人群,持续一段时间之后,人群中开始七嘴八舌地怂恿她跳楼,先是有人开始嚷嚷“怎么还不跳”,接着就有更多的人参与吆喝,“你倒是快跳呀”“在那里犹豫什么?丢不丢人?快跳啊!”。李依依在围观人群的自杀怂恿中跳下身亡。

看起来,这是一件令人发指的群体暴行,在有人试图自杀的情境下,不仅没有好言劝止,安慰并劝慰试图自杀者珍惜生命,反而鼓励、蛊惑、怂恿试图自杀者自杀。从朴素的道德角度,完全不能理解和宽宥。

不过,且慢,围观人群怂恿自杀的现象并不罕见,相反还是相当频繁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中外都有,古今皆然。就以这起李依依遭遇自杀怂恿而自杀身亡的事件,就能在近年国外找到相似的另一起事件。

2010年2月16日下午,32岁的美国青年迪伦在旧金山哈利迪广场(Hallidie)一座建筑(Forever 21)的六楼窗台外沿上试图自杀,现场也是遭遇到大规模围观人群。持续一段时间后,人群中开始有人喊“跳啊”(Jump),马上有人迎合道“(这么久不跳)没劲!”(That’s awful!))就这样,在人群七嘴八舌的怂恿下,迪伦真的跳下身亡。李依依与迪伦虽然相隔半个地球,时隔八年,但两起事件有着太多相似的地方。李依依是被诊断的抑郁症患者,迪伦也罹患有心理疾病;两人在试图自杀时都处于心理混乱期;两人都选择了城市商业区高楼;两人都处于狭窄都窗台外沿,救援人员很难接近;两人都在持续了较长一段时间;现场都聚集了大规模围观人群;两人都受到了围观人群的自杀怂恿,并最终跳楼身亡。

可是,两起相似的自杀怂恿并导致试图自杀者跳楼身亡的事件中,围观的人群有什么共同点呢?中国人 vs 美国人?中国社会 vs 美国社会?如果非要找出两起事件现场围观人群有什么共同点,那就是充其量都是正好经过或逛到商业区的普通人,既不是面目可憎的穷凶极恶之徒,也不是素质低下的道德败坏家伙,他们都是普通人,与你我没有本质区别的普通人。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自杀怂恿”(Suicide baiting)现象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看是一个基于人性的普遍,甚至算得上普世的现象,它与道德没有必然关系。

心理学家曼恩(Mann)曾经在1981年对此前15年来发生在美国社会的当众自杀以及自杀未遂现象做了一个汇总比较研究。在21起有人群围观的跳楼自杀事件中,有10起发生了自杀怂恿,也就是说差不多一半发生了围观人群起哄怂恿自杀的现象。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发现,有两个重要因素影响了是否发生自杀怂恿,一是夜幕降临,二是大规模的围观人群。围观人群在300人以上,自杀怂恿发生的概率是300人以下的两倍;下午6点之后自杀怂恿发生的概率是6点之前的4倍多。

注意,曼恩的研究里,与自杀怂恿相关的两个重要影响因素与人群构成都没有什么关系,夜幕降临使围观人群面目模糊;而大规模人群则使置身其中的个体自我意识削弱。这两个因素在社会心理学里都与去个性化(deindividualization)有关。

普通人一旦置身于去个性化的社会情境,匿名再加上大规模人群,他就会被其他人的言行所吸引,不再能关注到自我。与此同时,自我意识削弱,在正常社会情境下能阻止自己不道德言行的理智感、耻辱感、羞愧感等等都趋向于失效,情境中只要有一个人示范出不道德的言行,那么人群中就会激起大面积的响应。可以这么说,去个性化的情境很容易唤起人性中暴力和侵犯性的一面,人们在不自觉中就轻易放纵人性之恶。自杀怂恿现象就是去个性化在围观跳楼自杀时的呈现。

在我看来,发生自杀怂恿现象不要轻易挥舞道德大棒,人性的软弱和不自觉地放纵人性之恶,值得我们每一个人警惕。如果现代文明的教化以及坚持理性没有成为一种自觉,谁又能拍胸脯说自己就比跳楼围观现场自杀怂恿的人更道德?


唐映红

互联网三类流氓:傻狍子、狗喷子、杠精,这三类人是最恶劣的人群,其中这些现场围观的人群就是傻狍和狗喷子的复合体,其实也都是一群底层的群体,自己的生活过得就是卑贱,但还全然不知,却总想起哄取乐,这些人群是群可怜的可恶份子。


这些人都是一个人时像个虫子一样被生活碾压,而当一群人时就起哄和围攻,这就像一群暴民一样,这些人就是低赋的下流人群,不管是对社会还是对亲人都是垃圾流氓,爱心、责任心、道德都无法放在这些人身上,教育是不管用了,因为从小的教育、层次、家庭、基因遗传都决定了这群人的天性,所以必需要严打这些人,群而不治则成贼。



这些原本都是底层的群体,以为围观起哄是乐趣,但是自己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的亲人也可能遇到难事,看看现在那些喜欢围观的人群吧,你可以不帮助解决问题,但是却垃圾般的起哄,这些人简止就是垃圾,一定要严打。


孙洪鹤

女孩跳楼的根本原因是患有抑郁症,很难从一些心理负担中解脱出来,所以才有了跳楼轻生的冲动;这时候需要的别人的关爱和开导,而让她看到的确实世人的冷漠、嘲讽、甚至是谩骂,不得不说,跟着起哄和最后欢呼鼓掌的都是畜生,与杀人犯无疑。

孩子为什么会患抑郁症,据家长说与2016年9月被其班主任吴某厚猥亵有关。这个事虽说还没有确切的证据,但可以看到一些当时调查的细节和不予立案的一些证据,说明事情确实发生,女孩的抑郁症是否和此事有关,家长和宣传部门各执一词:家长说孩子一直很开朗,在受到班主任吴某厚猥亵后才有抑郁症的;而庆阳宣传部门解释说李某奕是先患上抑郁症之后才被其班主任吴某厚猥亵的,这个女孩原先就有抑郁症,他们老师在照顾她的过程中没把握住自己的行为,有些失度行为。

最后必须讨伐一下无良的看客,你们只有拍照,发朋友圈,随便起哄的能力吗?有没有考虑过孩子和孩子家长内心的感受?有没有在心里默念一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些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丛恿女孩跳楼,甚至在女孩跳楼瞬间还发出欢呼的畜生们,你们觉醒吧,否则会遭雷劈的!


大雷教育杂谈

大实话:这些人纯属是感觉法不责众,看热闹不嫌事大,应该严厉批评教育。

事情简介:

6月20日下午15点左右,在甘肃以酒店门口,一个19岁的高三女生站在酒店窗户上,当时现场有数百名群众驻足观望。大部分人都是劝女孩冷静,不要做傻事。然而不幸的是,从现场人群中却传出了欢呼声和鼓掌声怂恿该女孩儿跳楼,傍晚七点左右,该女孩儿精神崩溃,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此结束。

据相关报道称,该女孩李某系某中学的高三学生,两年前正在读高一的李某因为生病回寝室修养,不料却遭到的其班主任的图谋不轨。这给李某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导致其产生精神抑郁。虽然事后其家属报了警,但是因为当时没有直接证据,所以当时仅仅是对其当时的班主任进行了1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

很多人可能感觉对其班主任的处罚太轻了。但是,我们必须清楚,法院判决是要讲究证据的,而当时作为17岁的李某来说,在面对那样的场景时怎么可能会想着保留证据,所以,这件事当时就很难定性量罪。

并且,从实际情况来说,因为这种事更多是出于一些自控能力差的人在特殊场合下的冲动行为。如果量罪太重,比如说直接死刑之类的,那可能就会对受害人造成更严重的伤害,甚至有可能是生命威胁,这反而不好。

每个人的生命都值得尊重

虽说走上阳台是该女孩儿自己的决定,但是部分围观者的怂恿却也是这起事故的助推剂。本来在这种情况下该女孩儿的内心就已经接近崩溃了,再加上高楼上时刻神经紧绷,这时候任何一句刺激的话都可能造成她精神崩溃。

所以在人群中传出的那些话也可能会影响到这位花季少女的心态,所以事后警方将这些冷漠的人进行拘留也是很正确的决定。

当然,我更希望的时候我们能够对一些有特殊经历的人报以尊重的眼光,毕竟,他们经历了那些本身就已经是不幸了,如果我们在另眼相待,那岂不是让人雪上加霜?

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珍惜生命永远是首要任务,另外,我们也不应该去拿坏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更不应该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愿逝者安息。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我不相信站下面的吃瓜群众都是畜牲!

我也不相信没有人为女孩的离世惋惜!

但是结果却令人心寒啊!

现场只有人山人海的吃瓜群众,没有一个热心人拿出被单接住女孩!

作为网友,我就想问问这帮畜牲,你们的良心都被狗吃了被狼啃了吗?

几百年过去了,中国人对陌生人的冷漠无情丝毫没有减少!

那是一条生命啊,是活生生有喜怒哀乐的花季少女啊。

哪怕是看到马路边的奄奄一息流浪狗,你看到也会有恻隐之心,是不?

这是一个悲哀的社会,这是一个无情的时代,这是一个唯金钱至上的年代!

“善良”这两个字正离我们越来越远!

痛心!在此,也呼吁自媒体不要再吃人血馒头,让她走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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