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再找了!一篇聊透人工核保

很多人在投保前,經常會問八哥一些關於核保的問題,比如上一次體檢被查出甲狀腺結節還能不能投保之類的問題。今天就跟大家把核保這點事聊開。

保險公司為什麼要核保

人在投保的時候,被保險公司的健康告知問煩了,覺得自己的健康隱私第一次被這麼侵犯,而且被拒保的一瞬間,挫敗感十足。

風險對賭的本質是,疾病還沒發生之前,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那咱倆地位平等、信息對稱,買賣保單價格公道。如果你明知道自己已經得病了,再來投保,本質上就是坑錢了。

即使你沒得病,往往保險公司也是處於信息弱勢地位,畢竟你爸媽、親兄弟姐妹有沒有什麼家族病史、你自己的飲食偏好,這些保險公司都不清楚。

比如你每天能抽兩包煙、要喝半斤酒,只要你目前身體沒顯現出任何毛病,你就可以暢通無阻的購買市面上很多重疾險保單。

都知道吸菸對於肺癌、酗酒對於尿毒症的關聯度,保險公司不知道你這個嗜好啊,所以即使是嚴格的核保,都會有很強的逆選擇傾向。

所謂逆選擇,就是身體好的人不想投保,投保的大多是身體出了點問題的。所以如果按照風險中性定價的話,保險公司就得賠錢。


什麼是健康告知

不同於線下投保一定要做體檢,線上投保往往對於體檢不做強制要求,但是需要你仔細閱讀健康告知清單。

裡面涉及的疾病往往都與這份保單直接相關,保險公司也不會額外過分的要求不相關的告知內容,畢竟每多一條限制,就會對應篩掉了一部分客戶啊。

不同公司的健康告知內容不完全相同。對於高血壓、糖尿病、血脂等常見的健康問題,每家公司都會做出要求,所以如果真的是這種常規指標顯著超標,那就很懸了。

但是有些指標,比如說職業類型、家族病史、乙肝小三陽等,可能有的公司就不做要求。所以投保重疾險的時候,

核保規則是否寬鬆應該與價格比較同等重要。

如果每年都有體檢,那麼上傳最近一次的體檢報告即可,如果往年體檢有違反健康告知內容的,那還是需要連同那次的報告一併上傳。如果體檢報告丟了,但是恰巧此次體檢還真檢查出了問題,那沒辦法,自己重新補一份去吧。

關於醫保卡外借的問題,如果買的是一般感冒藥、消炎藥等是不需要告知的,但如果長期開的都是降血糖、降血壓的藥,還是建議人工核保告知一下,謹慎為妙。因為這類藥物如果在體檢之前服用,有可能會使體檢結果顯示正常。因此保險公司會懷疑你隱瞞病史,所以為了避免這種瓜田李下被誤傷的事,建議在把各類型保險配全之前,儘量不要外借醫保卡。


健康告知不符合怎麼辦

如果你身體健康沒毛病,直接投保不猶豫,但是如果健康告知不滿足,是不是不能投保了?

不是。

不滿足健康告知,你需要進行人工核保。所謂的人工核保,就是把你的最近一期的體檢報告和就醫記錄(如有),拍個照片附帶一段說明性文字,發給對方公司的核保人員的電子郵箱,進行人工審核。

記得要發體檢報告的完全版本,從頭到尾拍下來,只遞交部分體檢報告是不行的。這個也好理解,保險公司也怕你藏著貓膩啊。

人工核保都需要耗費保險公司的人力成本,畢竟這些核保專家的工資保險公司得出啊。為了避免僅僅詢價式無誠意的核保,保險公司需要投保人提供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

這就避免了一個人返來複去的多次重複核保,把有效的核保資源留給其他人。想不明白這個道理的,可以參考法院訴訟流程,二審終審制設立的初衷就是防止司法資源被個別人濫用。

所以在申請人工核保之前,一定要對產品各方面都瞭解好了,確認真的想投保再行動。因為每家公司的重疾險在產品形態上略有不同,所以要

根據你想投保產品的偏好,確定人工核保的優先順序。

一旦保險反饋出了意見,同意承保的情況下,一般會有10-30天的有效期,即如果超過了這個期限沒進行投保的,保險公司之前給的反饋意見將作廢。保險公司也擔心你別在這段時間內發生什麼健康問題。

本著照顧其他投保人權益的考慮,如果保險公司通過人工核保,允許投保,但是你自行放棄投保,那麼八哥以後將不再接受該投保人的二次人工核保申請。

人工核保的結果有三種,一是標準體承保,這意味著你現在得的小毛病問題不大,保險公司承擔得起;如果順利通過核保,購買完保單以後,還需要注意等待期這個事:等待期內出險保險公司只退保費,等待期內體檢查出問題,有的公司直接默認做除外處理。

所以,如果不是特別緊急的情況,不建議在投保通過後,還在等待期內就進行體檢。

二是加費或做除外處理,就是說要麼加錢,要麼除外承保,即把你現在亮黃燈的身體部位剔除保障範圍之外,其他部位的病保險公司可以承保;

三是拒保,沒啥好說的,你患的病可能太嚴重,保險公司覺得虧錢的買賣不做了。每個拒保結果保險公司都會附帶原因,明確告訴你因為什麼原因被拒保。

如果人工核保的結果是拒保,那麼以後你投其他家保險公司的時候,可能就需要告知對方你曾經因為什麼原因被拒保過,這會對你日後的投保帶來不利影響。

所以,人工核保要謹慎,真需要進行人工核保的話,就一次同時核保多家,且優先核保那些核保嚴格的公司,即在健康告知裡有寫“需要告知曾被其他公司拒保的情況”。

所有的核保,最終以保險公司發出的郵件為準,對八哥或者助理刨根問底是沒有用的,你要搞明白和你籤保單合同的對象是保險公司呀。

過度告知

健康告知要本著問什麼答什麼的原則,不要一股腦不分輕重的將所有事情都告訴對方保險公司。如果說是否承保完全看保險公司心情,那麼合理利用健康告知則是每一個投保人的權利。

如果說折騰一下沒問題的話還好,如果檢查出其他毛病,那可能還需要進一步篩查。

再比如,B投保人自己做了一下基因檢測,發現其有乳腺癌基因,可能日後發病概率會高。但是檢測的結果不需要告訴保險公司,因為健康告知上並沒有問及基因檢測的問題。

再再比如,有的保險公司要求“對5年以內的住院情況”進行告知,C投保人如果住院的時間發生在5年以前,那麼就不需要告知。


不可抗辯

不可抗辯條款,原意是出於對投保人保護的考慮,對合同簽訂兩年後,保險公司不得再因為投保人的健康狀況等因素進行拒賠的規定。

但是保險法裡對例外適用的情形沒有規範,這就容易導致爭議。

首先,欺詐和隱瞞是不適用於不可抗辯條款。但是如何界定欺詐和隱瞞還是個麻煩事,司法實踐中投保人勝訴和敗訴的案例都有。

重疾險一次可以核保多家,東邊不亮西邊亮,哪家通過投哪家就好了,如果每家公司都拒保,這種健康情況再想利用不可抗辯條款也會很難了。

其次,不可抗辯條款這是針對長期險種,一年期的醫療險,不可抗辯條款本身就是不適用的。

常見疾病類型

以重疾險為例,以下疾病做參考,不排除有公司核保規則寬鬆,能撿到便宜。

乙肝攜帶

,投保時需要攜帶就醫診斷,保險公司會看肝功能、乙肝兩對半、甲胎蛋白。

乳腺增生一般都會承保,但是乳腺結節或囊腫,會做除外承保。

甲狀腺結節一般做除外承保。

不用再找了!一篇聊透人工核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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