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84)男子“协助”警方办案,是“正义”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2018/6/25(584)男子“协助”警方办案,是“正义”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我的行为不是犯罪,而是在收集相关犯罪证据,为的是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庄某某在法庭上向法官辩解道。

然而,庄某某的说辞未能让他逃过法律的制裁。日前,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庄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举报网络诈骗

因为所开的公司经营不善而倒闭,家住襄阳的庄某某把目光转向网络投资,没想到不是碰壁就是上当,庄某某对此愤恨不已。

2017年4月初,庄某某在网上“财富交流群”里发布信息,称自己可以帮助遭受网络诈骗的网友追回损失。“我在一家网络推广公司花了几万块钱的推广费,却没看到一点效果,我肯定是被骗了。”庄某某发布信息后不久,一名网友找到他并向他提供了该网络推广公司的联系群、联系方式以及账户等信息。

其实这名网友让该公司推广的是违法网络赌博,因此觉得受骗后自己不敢报警。庄某某便通过其提供的IP地址,查询到这家网络推广公司的办公地址。

随后,庄某某来到辖区派出所举报。由于他掌握的信息十分有限,且无法说明发案地点和诈骗方法的细节,警方便告知他要写一份书面举报材料。同时,该派出所所长认为案情重大,便与襄城区分局网安中队一同听取了庄某某的举报,制作了询问笔录,并向市公安局进行了汇报。

2018/6/25(584)男子“协助”警方办案,是“正义”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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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敲诈勒索

2018/6/25(584)男子“协助”警方办案,是“正义”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眼见并没有当即立案,庄某某心想:“反正对方从事的是见不得人的勾当,何不从中捞一笔,还可以顺便收集证据。”

于是,庄某某找到与自己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三个朋友,谎称自己的一个朋友被诈骗公司骗取了钱财,请他们三个人帮忙要回来,并承诺要回钱后自家就还债。同时,庄某某给三人看了手机上的QQ信息,称自己是警方请的高人,在协助警方办理这个诈骗案件,三人跟他一起去不会犯法。

三人听信了庄某某的说辞,便同意了。在庄某某的要求下,其中一名朋友又找来两人壮声势。

4月27日中午,庄某某等人跟踪那家网络推广公司的业务主管刘某到达其办公地点,并在附近等待刘某下班。大家经过商议后决定,堵住刘某后,庄某某充当和事佬负责协调要钱,其他四人扮演外地的网络诈骗受害者对刘某进行恐吓。

2018/6/25(584)男子“协助”警方办案,是“正义”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终受法律惩罚

4月27日晚7点,刘某某下班欲驾车离开时,庄某某等人将他控制在该车的后排座位上。在核实了刘某的身份信息后,庄某某一行驾车带他往郊区行驶。一路上,四人假扮网络诈骗受害者进行恐吓,庄某某假装调解方,让刘某拿50万元解决此事。

万分恐惧的刘某只好按照他们的要求,给自己的哥哥刘某某即该公司总经理打电话要求汇钱。刘某某在接到电话后,立即报警,但为了与庄某某等人周旋,还是向刘某的银行卡转了5万元。

看到只转了5万元就迟迟没了后续,庄某某意识到对方可能报了警,便与众人一起胁迫刘某写下一张50万元的欠条。其他四人认为目的已达到,担心久留会惹出事端,于是就撇下庄某某离开。

不久,警方赶到现场,将庄某某抓获,并从他身上搜出了50万元的欠条。

庄某某到案后一直辩称自己没有敲诈钱财的主观故意,并坚称自己的目的是为了打击网络诈骗犯罪。

2018/6/25(584)男子“协助”警方办案,是“正义”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襄城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勒索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因其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日前,襄城区法院依法判处庄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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