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消息!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值得你關注

利好消息!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值得你关注

2018年,我省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簡稱“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簡稱“地方專項計劃”)。這兩個專項計劃的實施,是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教育扶貧戰略部署,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也是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增加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升入重點高校的機會,保障入學機會公平。

實施區域

2018年,我省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省級財政困難縣及中西部地區和沂蒙革命老區的部分縣(市、區),共63個縣(市、區);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省級財政困難縣,共53個縣(市、區)。特別說明的是,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長島海洋生態保護和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2018年起將長島縣同時列入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

招生學校及招生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學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近兩年通過專項計劃錄取人數在820-850人左右;地方專項計劃2018年招生學校為山東科技大學等

12所省屬高校,招生專業以農林、水利、地礦、機械、師範、醫學以及其他適農涉農類貧困地區急需專業為主,招生計劃1460人

報名資格

符合下列三個條件的考生,具有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1.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及居住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另外,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其高考成績還需要達到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報名方式

高校專項計劃考生須根據教育部要求,在4月10日前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我省4月底前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目前這項工作已經完成。

地方專項計劃考生須填寫《山東省農村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於6月25日—27日到考生所在縣招生考試機構申報地方專項計劃,同時提交《審核表》、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戶口簿、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和資格證明等。

資格審核

明確“農村學生”範圍:結合我省推進城鎮化進程實際,我省將戶籍信息中戶籍地及居住地在實施區域內行政村(含自然村)的學生,作為專項計劃的農村學生,各資格審核部門要充分利用中小學生學籍系統和高考報名系統信息按規定認真審核考生相關信息。

考生資格審核程序為:考生填表--高中學校確認--縣(市、區)資格審核部門審核--市資格審核部門複核--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校驗考生信息並公示。

信息公開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其姓名、性別、學籍學校、實際就讀情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信息等要分別在市、縣(市、區)兩級和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核驗通過的考生名單須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8月底。

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

招生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在自主招生批錄取。地方專項計劃在本科普通批錄取,單設志願代碼,與其它常規志願混合填報,投檔錄取規則與其它常規志願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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