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我思存《迷霧圍城》侵權案上訴,你怎麼看?

事件梳理:

2017年9月30日,原告方表示雖一審獲賠,但仍不服一審判決中的某些決定,已正式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

2018年3月13日,電視劇《人生若如初相見》官方微博髮長文,稱之所以當初沒有同意續約是因為匪我思存提出的1200萬元續約費並非如她自己所稱“遠遠低於市場價的象徵性價格”。

虎知隊張玉嬌觀點:關於合同執行

在《人生若如初相見》著作權糾紛案件中,《人生若只如初見》官方微博解釋,之所以當初沒有同意續約是因為匪我思存提出的1200萬元續約費。

這是合同執行過程中經常出現的問題,很多單位在合同簽訂後,將合同束之高閣,認為合同簽訂,萬事大吉了。等到出了問題,再拿出合同來找依據,往往這時候,問題已經特別嚴重。

電視劇已經拍攝完成,若禁止發行,確實是資源的浪費,但若不禁止發行而替代以較低的賠償額,權利人又憤憤不平,在這類糾紛中,如何去避免這類尷尬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虎知隊張藝馨觀點:匪我思存vs 人生若如初相見》,首先應正確判斷案件事實與法律

維權是公民的法定權利,但是在此之上的是我們更要公正的認清事實,瞭解法律,相信法律,而不是僅憑一面之詞就妄下判斷、甚至懷疑法律的公正性。

虎知隊王曉堂觀點:群情激憤很容易,但別忘了多看多聽多思考

在這裡,我們呼籲大家在聽到爆炸性消息的時候不要著急,多看看,多思考,不要別人說什麼就信什麼,也要想想有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兼聽則明,不要盲目跟風義憤填膺。我的看法是,在法律糾紛,我們不談眼淚,不談狗血,只看合同,只看法律。在這場糾紛中我站法院,我相信法院是最公正的。期待二審的判決。

(虎知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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