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經手上萬案件 他讓公正從“看得見”到“摸得著”

八年经手上万案件 他让公正从“看得见”到“摸得着”

“執行庭是什麼?就是一個讓公正從‘看得見’到‘摸得著的地方’。”於洋說,讓一份份公正的判決得到落實,把一個個社會矛盾解決掉,是他作為執行法官最大的職責和意義所在。

“執行快手”:八年經手上萬案件

初見於洋,是在仲夏炎熱的一個午後。一頭利落的短髮,皮膚略微黝黑,笑起來有些靦腆——似乎與想象中表情嚴肅的法官形象不太一樣。

彼時的他正在辦公室裡整理案件卷宗。放眼望去,辦公桌上、櫃子裡、地面上甚至外面的走廊上,到處都是一摞摞的卷宗。

“待執行的案件有1400多件,加上每半年需要清點複查一次的‘暫時終結執行’案件,現在手上大概有4000多件未結案件。”

自從事執行工作以來,於洋每年經手的案件至少上千件,加上一些老同事調離所積壓下來的案件,近8年的時間裡,他經手的案件已過萬。因為辦理案件速度非常快,他被稱為“執行快手”。

八年经手上万案件 他让公正从“看得见”到“摸得着”

平均每天面對60到100個當事人,最忙的時候一天接待過500多人。房屋騰退、經濟糾紛、撫養權執行……作為基層執行法官,於洋每天都要辦理不同的案件,跟不同的當事人打交道。“每個案子都不同,每個案子的背後都有一段故事。”

不同於審判法官依法宣判,執行法官的工作到底該怎麼做,如何以最快的方式執行完畢,大多數情況下是靠法官的經驗,沒有太過準確的預定標準。

“執行工作就像是一個巨大舞臺,是有‘演員’(申請人、被執行人或第三人)有結局卻沒有劇本的故事,執行法官就像一名導演,如何用經驗和最快地發現問題、巧妙解決問題,‘導演’出一部短小而精悍的劇本是執行法官一直在考慮的問題。

遭遇飛刀:一人鎮住五六個彪形大漢

受威脅、被跟蹤、遭圍打……這些聽起來像影視劇裡的橋段,卻是於洋和同事們的日常生活中真實發生的場景。

“我們有一個不成文的年終總結報告模式,那就是每個人的報告中必寫的一段就是過去這一年遭遇了多少抗拒執行,被打了多少次,受了什麼傷。”於洋說,幾乎每個執法官都遭遇過被打的經歷。甚至有的法官被跟蹤到家門口並以子女為威脅。

說起那次最危險的經歷,於洋到現在還能記得每個發生過的細節。

那是2015年的夏天,他帶領執行小組到村子裡執行一起看似水到渠成的房屋騰退案。剛一推開門就感覺眼前寒光一閃,於洋下意識地偏頭躲避,一把菜刀貼著左耳飛過,砍在身後的木門上。門順勢被關上,同行的法警都被關在門外。

於洋一看,屋裡除了被執行人,還有五個拿著鎬頭和鐵鍬的彪形大漢,陣勢好不“浩大”。但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他鎮定情緒,回手拔下門上的菜刀,又拿起旁邊砧板上的另一把菜刀,喝令對方六個人放下東西。

於洋正義的怒斥鎮住了幾個大漢,他們互相左看右看,其中五人最終放下工具,並承認自己是一天一百塊錢被僱來的,沒有想到僱主會和法院發生衝突,承認錯誤並馬上離開衝突現場。隨後,一直反抗的被執行人被於洋及趕來的其他法警控制住並押解到警車上。

然而不到20分鐘,現場又出現了新的情況,被執行人開始全身抽搐並口吐白沫。於洋把耳朵湊到他耳邊詢問病情,才知道對方心臟病、高血壓犯了,藥在其自己的車上,車鑰匙在其褲兜內。

於洋找到車鑰匙後,被執行人的愛人表示要幫忙去拿藥。因為當時現場車非常多,於洋並不知道到底哪一輛是被執行人的車,為了節省時間就答應了她,並將車鑰匙給了被執行人的愛人。但是沒想到,她拿到車鑰匙之後竟然不顧犯病的丈夫,直接把車開走了,經過於洋身邊時還吆喝到:“人死你們法院了,你們法院等著賠錢吧!”

在當天案發之後開車回去的路上,於洋的腿一直在發抖。“不敢想象如果這一刀真的砍我身上了會發生什麼後果。”於洋說,“當時就跟領導說我要辭職,不幹了。”第二天於洋在家休假,打了一整天的跆拳道,結果到了第三天他又揹著包到法院繼續忙活起來了,“我還得繼續幹下去,還有很多的事情需要我。”

解決糾紛:讓案件執行帶有人性和溫度

根據長期的執行工作經驗,於洋和同事們把要執行的案件總結為三類:一類是欠錢不還,看似簡單,實際上背後可能隱藏著雙方鬥氣等複雜的人際關係;一類是家庭糾紛或者感情糾紛;還有一類是行為執行案件,如房屋騰退的案件,被執行人“賴”著不走。

比起執行過程中遭遇到的暴力行為,於洋認為,其實最難執結的,是關於家庭糾紛的案件,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夫妻雙方離婚後關於子女歸屬問題的執行。

“雙方離婚後,孩子判給了一方,但是另一方就是不肯將孩子交給對方,甚至是爺爺、奶奶等帶著孩子離家出走,讓法院無法執行。”於洋說,這個時候不僅是夫妻雙方之間的感情問題,更涉及到三代或者四代人,幾個家庭的矛盾問題。這類案件最好的解決方式還是從雙方的矛盾入手,要考慮孩子健康成長問題。簡單的強制執行,把孩子從一方‘搶過來’給另一方,可能導致更嚴重的後果,對孩子來說也未必是一件好事情。”

八年经手上万案件 他让公正从“看得见”到“摸得着”

在一起離婚案件中,孩子判給了母親,父親享有探視權,每週五下午5點接走孩子,週六送回。後來母親因為工作原因帶孩子去了國外讀書和生活,父親堅決要求按照原來的判決執行。

“其實這種情況下是可以對女方進行懲處的,限制其離境,但總不能留孩子一個人在國外生活吧。”於洋建議通過視頻的方式來保障父親的探視權,並在法院的執行中心,親自連線國外的孩子,主持雙方的探視工作,經過長達一個半月的溝通與交流,他終於說服雙方,變通了判決的探視方式。

“第一次視頻的時候,父親足足在屏幕前哭了一個半小時,那時候他已經一年半沒有見到孩子了。”於洋說,一開始孩子不理解,但是經過溝通和交流,孩子也明白了父親的感情,跟著留下了眼淚。

經過一番努力,這件案子終於得到解決,父女之間的感情也得到了進一步的加深。

堅守執行一線:讓公正從“看得見”到“摸得著”

當年從北京大學碩士畢業時,於洋本可以留校任職,但一心想當法官的他放棄了這個機會,轉而進入朝陽區人民法院工作,先後擔任刑事審判庭速記員、法官助理,代理審判員,執行庭審判員、副庭長。

於洋說,從事基層法院執行工作沒有特別重大的案子,不像《人民的名義》那種萬巷皆空的故事,反而是成千上萬件接著地氣“小案子”,讓自己一步步地成長起來。

“以前在刑庭的時候我可能寫完判決書就完事兒了,至於到底能不能落實,當時並沒有想那麼多。”而現在卻不一樣了,作為執行法官,他要把無數的判決從幾頁紙變為現實。

追繳拖欠民工工資的案件是一直是執行工作的重心,“很多外地務工人員都很辛苦,到年底都攢不了多少錢。有時候因為老闆欠薪他們連回家的火車票都買不起。”於洋說,每拿起一個這樣的卷宗,他都能感受到沉甸甸的分量。讓這些白條變成現金,“他們如釋重負了,我更加地如釋重負。”

從事執行工作7年多以來,於洋最大的感受就是一個字——累。朝陽法院每年收到的案件執行數量出了名的高,法官們的工作強度也非常大。“在我們院鍛鍊一年,可能相當於在其他法院鍛鍊三到四年。”於洋說,光是今年,他就接到了約2000個案件,整個朝陽法院的數量則在13萬到15萬之間。

每週二、四晚上和週六全天是法官們的固定加班日,年末案件多的時候,很多人為了加班連續好幾天都不回家,每個人在單位都準備有床鋪。

八年经手上万案件 他让公正从“看得见”到“摸得着”

自願放棄年休假、婚假,縮短產假,成立朝陽法院執行的不成文的工作慣例,王賽男法官結婚一年後才修婚假、範俊法官結婚領證當天僅請了兩個小時的事假,大家還是從朋友圈裡才知道了他結婚的消息。還有劉金玲法官,作為一名軍轉的女同志,雖然沒有接受過專業學習,沒有魁梧的身材,但卻憑藉超強的自我調節能力、敬業精神和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在執行局的結案量首屈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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