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蚌埠城鄉規劃局長受賄53萬元 榮盛綠地多家房地產公司涉案

和訊網消息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原安徽蚌埠市城鄉規劃局局長受賄案的二審刑事判決書,單頂山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務共計53萬餘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9個月。其中,榮盛發展、綠地、恆大集團多家房地產公司及安徽水利股份均涉案。

原蚌埠城乡规划局长受贿53万元 荣盛绿地多家房地产公司涉案

判決書顯示,單頂山,男,1968年生,博士研究生文化,原安徽省蚌埠市城鄉規劃局局長。經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單頂山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3萬餘元,包括現金26.5萬元、美金1萬元以及購物卡19萬元。

其中,2006年至2014年期間,為了感謝對公司開發項目規劃審批的關照,安徽水利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安徽水利)蚌埠清越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某曾先後4次送給單人民幣合計8.5萬元;2004年,安徽水利城建分公司經理為了爭取單對公司在龍子湖治理和建設上給予關照,也賄送人民幣1萬元,以上單頂山均予以收受。

2006年至2013年春節期間,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榮盛發展)蚌埠分公司原總經理及現任總經理任某以拜年的名義,先後在單辦公室分8次賄送人民幣合計6萬元,以感謝單對公司開發項目在規劃上的關照。

原蚌埠城乡规划局长受贿53万元 荣盛绿地多家房地产公司涉案

2008年,原綠地集團蚌埠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駱某為感謝單對其公司開發的綠地國際花都項目規劃的關照,送給單人民幣6萬元。

2012年中秋節前、2013年春節前,恆大集團原蚌埠恆通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為了感謝單對其公司開發項目在規劃審批及規劃調整的關照,曾在單辦公室先後2次送其5千元購物卡。

本案於2016年12月做出了一審判決,單頂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犯受賄罪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月,並處罰金33.25萬元,違法所得53萬餘元繼續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一審後單頂山不服,提出上訴,認為部分賄送純屬人情往來,不應以受賄罪予以評價,請求二審法院改判無罪。

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綜合評判後認為,上訴意見不能成立,最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條例,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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