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先故意把車賣掉 再以舉報收贓相脅迫強索錢財 這是車主和同夥在唱“雙簧”

2018-06-27 14:35

低價收進疑似贓車,經營電瓶車維修生意的店主不知有詐,被狠狠敲了一筆。日前,慈溪法院通報了一個團伙以舉報收贓強索錢財的案件,其中2人被告被判搶劫罪,其餘4人被判敲詐勒索罪。

蔣先生在慈溪從事電瓶車維修。2017年4月8日清晨,他從租房出來打算前往店裡時,一男子騎著一輛雅迪電瓶車過來,稱自己要回老家了,打算把這輛電瓶車賣掉。蔣先生仔細瞅了一眼,發現這輛車的鑰匙孔裡插著一把假鑰匙,龍頭鎖下面搭過線,懷疑是輛贓車。見車子的狀態應該還值不少錢,蔣先生雖然有點心虛,但終究沒抵住低價的誘惑,最後以600元的價格買進,並把車藏到了自己的租房裡。

慈溪:先故意把车卖掉 再以举报收赃相胁迫强索钱财 这是车主和同伙在唱“双簧”

8點左右,蔣先生來到自己的店附近,遠遠看到幾個年輕男子在門口徘徊。蔣先生下意識地感覺是自己剛收的那輛車惹上麻煩了,便轉頭離開想先避一避。到了10點多,蔣先生接連接到一個男子來電,稱已在蔣先生的租房,並直截了當地問他是不是收了輛車,讓蔣先生趕緊現身來“私了”,否則就要報警舉報他“收贓”。蔣先生雖很慌張,但對方已經找上了門,只好灰溜溜回去自己的租房。

“你收的電瓶車是別人偷我的,明知是贓物你還敢收!”開口的是廣西人張某,自稱蔣先生上午早些時候收的那輛車是他的。說時遲那時快,張某和同來的另一男子呂某把蔣先生逼進屋內,關上房門,採用拳打腳踢、言語威脅、持收縮棍和榔頭威逼等手段,向蔣先生索要錢財,其他人員則在院子負責看守。蔣先生無力反抗,被迫交出2200元現金,又被迫交出銀行卡並說出密碼。之後,呂某用蔣先生的這張銀行卡,在附近的ATM機上取出了1萬元錢。一夥人離開租房前,蔣先生再三請求留點生活費,最後只拿回來1000元。事後,呂某和張某兩人把所得瓜分了。

同年4月21日,餘姚蘭江街道某便民維修店的店主前腳剛以600元收了一輛雅迪電瓶車,後腳就有4個年輕男子坐著一輛轎車來到了店裡,來人正是張某等人。這次,他們故伎重施,又以店主收購了張某被盜電瓶車為由,以報警相威脅,向店主索得1000元。

其實,張某的雅迪電瓶車沒有真的被盜,這一切都是他和同夥們上演的一出“好戲”。同年夏天,張某、呂某等6人全部落網。案發後,兩位被害人的經濟損失都得到了追償。

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呂某、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共同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劫取公民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4000元;其餘4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敲詐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均構成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至9個月不等,4人均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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