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證據不足”到“15年有期徒刑”,檢察官“零口供”下逆轉案情!

零口供

大逆轉

被告人拒不認罪

隨案移送材料

無法達到證據確實充分

看南潯檢察官讓案件大逆轉!

南潯檢察

从“证据不足”到“15年有期徒刑”,检察官“零口供”下逆转案情!

案件詳情

从“证据不足”到“15年有期徒刑”,检察官“零口供”下逆转案情!

守護公平正義

从“证据不足”到“15年有期徒刑”,检察官“零口供”下逆转案情!

作為有責任與擔當的檢察官,

在疑難案件前怎麼可能退縮!

捋清事實、證據,

找到入罪的切入點,

證據鏈在不斷完善的同時,

新的犯罪事實浮出水面!

从“证据不足”到“15年有期徒刑”,检察官“零口供”下逆转案情!

技術證據轉化

从“证据不足”到“15年有期徒刑”,检察官“零口供”下逆转案情!

2016年12月,案件因證據不足,被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在溝通中,承辦檢察官為了全面掌握案情,要求復聽相關音頻資料,並要求公安機關將關鍵技術證據轉化成文字材料。

在審查技術證據過程中,“維修一臺機器”、“再拿50個”這夥販毒團伙購買毒品使用的暗語頻繁出現,錢某某等人購買大量毒品的重大線索浮出水面。

2017年2月,案件二次退回補充偵查,這次承辦檢察官要求偵查機關根據技術轉化發現的新證據,通過銀行交易記錄,重點證人證言進一步印證壓實。

名稱解釋:補充偵查指的是為案件的處理提供足夠的證據資料,在原有偵查工作的基礎上,對原有偵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進行偵查。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認為需要補充偵查的,可自行偵查,也可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訊問策略轉變

从“证据不足”到“15年有期徒刑”,检察官“零口供”下逆转案情!

通過補充偵查,錢某某等人購買大量毒品的事實通過技術轉化和交易記錄等得到證實。因為錢某某等人是具有吸毒情節的販毒人員,他們購買的毒品數量如果沒有任何證據證實這些毒品並非用於販賣,便按照購買的毒品數量認定其販賣毒品的數量。

由此,承辦檢察官轉變訊問方式,從“販賣”到“購買”一詞的轉換,讓拒不認罪的被告人放鬆了警惕,在進行有針對性的訊問後,承辦檢察官得到了錢某某多次購買甲基苯丙胺216克,吳某某購買甲基苯丙胺61克,陸某某介紹他人購買甲基苯丙胺196克的犯罪事實,從而取得了同案犯供述及技術證據相互印證的言詞證據。

追加犯罪事實證據確實充分,2017年4月13日,南潯區檢察院以販賣毒品罪對錢某某等13人依法提起公訴。

釋法:根據《全國法院毒品犯罪審判工作座談會議紀要》規定:對有吸毒情節的販毒人員,一般應當按照其購買的毒品數量認定其販賣毒品的數量,量刑時酌情考慮其吸食的情節。

判決結果

从“证据不足”到“15年有期徒刑”,检察官“零口供”下逆转案情!

2017年12月26日,南潯區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錢某某共販賣甲基苯丙胺216克,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吳某某共販賣甲基苯丙胺61克,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陸某某共販賣甲基苯丙胺196克,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6月7日,經過被告人上訴後,這起販毒案件最終塵埃落定,湖州市中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从“证据不足”到“15年有期徒刑”,检察官“零口供”下逆转案情!

在這起案件中

我們首次將技術證據轉化作為重要證據使用

首次在“零口供”的情況下

增訴犯罪事實400餘克

這起案件也成為

建院以來提起公訴的涉案數量最多

量刑最高的毒品案件

从“证据不足”到“15年有期徒刑”,检察官“零口供”下逆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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