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当当~
【最热搜】 又双叒叕来啦
今天的这个热搜,
在这几天闹得沸沸扬扬,
争议很大。
这个热搜就是——
#鸿茅药酒广告违法2600次#
这件热搜
是“鸿茅药酒事件”的后续,
2017年12月19日,广东医生谭秦东在某平台上发布了一篇帖子,标题是《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
2018年1月2日,立案侦查,得出结论:谭秦东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1月10日晚上6点多,谭秦东在自家小区楼下被凉城县公安局便衣民警带走。
1月25日,谭秦东的家属收到一份《逮捕通知书》,上面写到,谭秦东因“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在凉城县看守所。
4月13日,鸿茅药酒跨省抓人事件在网络上发酵,鸿茅药酒的官博被网友“攻陷”,之后该官博关闭评论。
4月16日,国家药监局指令内蒙古食药监局,对卷入舆论恶评的鸿茅药酒加强三方面要求:责令企业解释虚假广告问题,报告不良反应案例;要求内蒙古食药监局不得违规审批广告;加大飞检力度,再有违规将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发文号。
4月17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检方针对“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发布通报称,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随后,谭秦东的辩护律师胡定锋接到检察院的通知称,可以办取保候审手续,把人接走。
关于这件事情,
网友的看法基本一致。
花式吐槽
人人都是段子手。
@季佧:凉城警方跨省抓谭医生广告效应明显,至少让我知道了鸿毛药酒是毒酒
@XX提问:金莲:大郎,起来喝鸿茅药酒了
@_是你的小迷弟:你们真几把能嚷嚷,这酒没事,我刚喝了一杯,这不也
@XX科技通讯:一位伟人曾经说过:人固有一死,但有的人死了重于泰山,有的人死了却轻于鸿茅
@胡茬狗:白内障看不清 鸿茅药酒滴眼睛
@青春换条烤鲶鱼:老百姓辛辛苦苦攒点钱容易吗?不赚老百姓的钱,那还是人吗
@热门XXX原图:感觉大家有些一杆子打死了,鸿茅药酒难道就真的有你们说的那么不堪吗?难道就真的一无是处吗?告诉你们,它也有它的优势的,比如灭蚊,灭蝇,杀蟑螂,杀蚂蚁,给果树,蔬菜喷农药等等,这些难道不好使吗?
一、舆情概况
关于#鸿茅药酒广告违法2600次#这个热搜,目前的微博评论,热评上的网友,各个都是段子手,开启了花式吐槽模式。当然了,还有其他方向的评论。主要分为这5种:
1、围观:抖机灵、吐槽鸿茅药酒
2、质疑推鸿茅药酒的代言人、媒体
3、猜测鸿茅药酒背景强大
4、认为没必要一出事,就全部都来夸大地踩
5、借此事,抨击中医。
其中,1、2、3这三种言论占多数,4、5这两类相对比较少。
二、舆情事件简评
1、鸿茅药酒本身。
它是药品,既不是酒,也不是保健品。 它有国药准字Z15020795的批准文号,说明书上明确标注了主治功能、禁忌事项等。
网友的调侃归调侃吧,我们看看就好,不能把鸿茅药酒看成是一无是处的“毒药”,但也不是包治百病的保健品。
2、药品广告审批,当加强。
鸿茅药酒,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广告吹得太过。比如,“肾虚腰酸鸿茅酒,每天两口病喝走”……这,显然会误导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甚至危害公众健康。虽然鸿茅药酒因为违反广告法经常被罚款,但是惩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太低,起不到警示的作用。
3、公权使用不当。
从以往引发全国舆论关注的此类案件看,至今为止还没有一起涉言论权的跨域行使警权实施的抓捕事后被事实证明是正当的。(光明日报评论)
4、政商关系,需思考。
从网友的留言当中,能看到不少人在猜测鸿茅药酒是否有强硬的后台。其实,这件事情,也反映了政商关系。
对此,人民日报已经发表了评论:积极政商关系的构建,既需要官商保持正常的联系和交往,又要使官商各安其道并行不悖,真正做到有交集而无交易。说白了,就是既要亲,又要清。
最后,还有一点,那些借着鸿茅药酒故意一棍子打死中医的做法,不可取。
关于#鸿茅药酒广告违法2600次#
大家有啥想说的?
只要不吐脏,
欢迎来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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