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最害怕的罪名,犯此罪者人人可殺,沒有人同情

我國古代有許多讓人非常害怕的罪名,但是有一種可能是讓人最害怕的,那就是通姦,大家一看到這個詞可能都知道這個詞的意義。

古人最害怕的罪名,犯此罪者人人可殺,沒有人同情

這個罪是非常特別的,但是在古代通常是另一種叫法——私通。說的都是一個事。但是涵蓋面不同,古代那些年輕的男人和女人,如果沒有結婚就住在一起是不允許的,發現就會被定為私通罪。

古人最害怕的罪名,犯此罪者人人可殺,沒有人同情

古代對於私通罪的定論主要看兩點,一是捉姦在床、二是捉姦的人不止一個,如果這兩點都滿足那麼私通的兩人就慘了,會被動用私行,所謂私刑就是可以不經過官府,普通人可以對他們隨意處置,甚至殺掉也沒有關係。

古人最害怕的罪名,犯此罪者人人可殺,沒有人同情

據史書記載,自秦朝時期就對私通罪實行了非常嚴厲的處罰,發現之後任何人都能懲罰他們,而到了漢朝,皇帝覺得秦朝刑罰太嚴厲,就對許多刑罰進行了修改,但是私通這個事卻沒有得到減輕,反而男性會受到宮刑。

古人最害怕的罪名,犯此罪者人人可殺,沒有人同情

而唐朝時期對私通的刑罰確實減輕了許多,只是放逐一段時間,可以保住性命。但是到了元朝,私通又被國家重視起來,並且非常嚴厲,男的必須要殺死,女的則要淪為奴隸。

古人最害怕的罪名,犯此罪者人人可殺,沒有人同情

而到了明朝時期,對於私通又改變了處置的方法,那就是重杖八十,對於正常人來說,二三十大板就差不多沒命了,八十大板真要全部實實的捱了,屁股都變成肉泥了,所以能看出這種比殺頭還要嚴重,起碼能有個了斷。

古人最害怕的罪名,犯此罪者人人可殺,沒有人同情

而到了清朝時期,朝廷更是加大了私通的懲罰,如果看到私通的人可以立馬殺死,其中一位死了,那麼另一位就會變成奴隸。以前的朝代對於私通的二人雖然人人都可以懲罰,但並不是明文規定,而是民間默許的行為,但是清朝卻明確規定了這個事,只要發現任何人都可以直接動手。但是對於男女之事,不管上面怎麼管控,還是有許多人不顧性命去嘗試。

所以在我國古時候,普通人家的老百姓對於私通這項罪名是既恐懼又痛恨的,因為只要被發現了那就是必死無疑,而民間對於私通的人最常用的就是浸豬籠,讓人在掙扎與絕望中死去,即使有的能逃過民間的私刑也逃不過朝廷的懲罰。

古人最害怕的罪名,犯此罪者人人可殺,沒有人同情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就將私通罪取消了,並且將這種事劃分為道德領域,但是一想到封建時期的懲罰,我們也會感到膽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