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設立省長人才獎,這四類人才將獲百萬獎勵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經濟技術類人才工作助推綠色生態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我省將設立省長人才獎,對

取得重大效益的創新人才以及帶領群眾脫貧攻堅突出的個人獎勵100萬元。

《意見》提出,設立省長人才獎,主要用於甘肅省綠色生態產業創新人才(團隊)獎、優秀民營企業家獎、技能大師獎和脫貧攻堅人才貢獻獎等4項人才獎勵

設立甘肅省綠色生態產業創新人才(團隊)獎,對在綠色生態產業領域起龍頭帶動作用,通過創新引領助推綠色生態產業發展,取得重大效益的創新人才(團隊),授予甘肅省綠色生態產業創新人才(團隊)獎,給予創新人才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創新團隊一次性獎勵300萬元。每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1—3人(團隊)。

設立甘肅省綠色生態產業優秀民營企業家獎,對在我省綠色生態產業發展、新舊動能轉換及產業鏈延伸補鏈環節貢獻突出、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企業生產總值、納稅總額、吸納就業等指標綜合排名全省前10位的民營企業家,授予甘肅省綠色生態產業優秀民營企業家獎,每人一次性獎勵100萬元。每年評選一次,每次10人左右。

設立甘肅省綠色生態產業技能大師獎,對長期工作在我省綠色生態產業領域生產和技能人才培養一線,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上有重大突破,或在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推廣、“師帶徒”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以及在國際國內有較大影響的技能比武中獲得大獎的高技能人才,授予甘肅省綠色生態產業技能大師獎,並按照一、二、三等獎,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10萬元。每年評選一次,每次10人左右。

設立甘肅省脫貧攻堅人才貢獻獎,對創辦現代綠色生態農業企業、帶領群眾脫貧致富做出重要貢獻,或到貧困地區投資創辦龍頭企業、帶動貧困群眾脫貧致富成效顯著的各類人才,授予甘肅省脫貧攻堅人才貢獻獎,每人一次性獎勵100萬元。每年評選一次,每次1—3人。

設立甘肅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津貼,在我省綠色生態產業領域,除入選甘肅省領軍人才之外,從受聘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後工作滿5年以上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才(含中央駐甘和非公經濟單位)中,選拔一批(首批選拔2000人左右)業績貢獻突出、社會效益好、創造較高經濟價值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給予津貼,每人每月1000元。

《意見》明確,建立甘肅省綠色生態產業領軍人才項目扶持機制。對甘肅省領軍人才帶團隊、帶項目服務綠色生態產業企業,且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甘肅省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措施》引進人才項目資金支持政策。支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離崗或在職創辦企業,進入創新創業平臺的人才,到省內企業服務的,6年內保留其事業身份不變。建立綠色生態產業發展專家智庫,建立甘肅省政府特聘科技專家制度。設立甘肅省政府特聘科技專家崗位,面向海內外選聘首席專家。除用人單位兌現待遇外,省政府為特聘科技專家每人每月發放津貼4000元。實行特殊人才評價,對引進的“兩院”院士、“萬人計劃”傑出人才、國家“千人計劃”專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長江學者”特聘教授等頂尖人才,由省委省政府直接聘為甘肅省領軍人才,享受相關待遇。對引進的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設立職稱評價“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綠色通道,可破格晉升職稱和職業資格等級,或實行職稱直聘制度。對引進的綠色生態產業特需頂尖人才,每年在甘工作6個月以上的,可選擇租住面積150平方米左右住房,用人單位可全額補貼房租。在我省全職工作8年以上有突出貢獻的,由用人單位贈予所租住房或按市場價全額補貼購房款的,按財政供給渠道由地方政府給予用人單位50%的獎勵性購房補貼。

此外,還將依託“兩站”大力培養使用博士後人才。力爭三年內全省博士後流動(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建設規模達到100個左右,在站培養博士後600人以上。每年引導1萬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綠色生態產業企業或扶貧攻堅產業園等龍頭企業就業,採取省財政適當補貼、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由省財政每人每月給予1500元生活補貼,用人單位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並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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