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勞駕駛→394760.47元+11個月

疲勞駕駛

近日,經鶴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鶴峰縣鐵爐鄉丁某犯交通肇事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緩刑1年6個月。

事情經過

2017年2月23日,丁某駕駛一輛小型客車至五里鄉集鎮時,因疲勞駕駛未確保安全時速,將同向行進的二人撞倒。

丁某交通肇事後積極參與搶救被害人,並向公安機關電話報告,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被撞倒的二人,一人經搶救無效死亡,一人受輕傷。

認定結果

經鶴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丁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為全部責任。

經鶴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主持調解,就相關民事賠償達成調解協議,丁某共賠付394760.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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