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非要”在一單位傳達室留宿 門衛“嚇”得報警

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發現該女子不願意透露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且該女子沒有攜帶身份證、手機等物品,只有一輛電動車。該女子稱自己在圖書館看書,不知不覺就到了晚上,天太黑不敢回家,車也沒電了,就要求在傳達室留宿一晚。門衛告知其不能留宿,該女子又提出在傳達室“坐”一晚,說什麼也不肯走。

當民警提出要帶該女子去附近旅館登記住宿時,她聲稱不敢在旅館過夜;民警提出帶其去派出所,她也堅決不去。經過一段時間耐心詢問,該女子說出其母親的手機號,民警聯繫上其母親,老太正在為女兒失聯著急抹淚。得知女兒所在地址,老太犯了難,她並不認路,且天黑無法前往。民警安慰老太不要著急,問清住址後,驅車30餘公里,連夜將該女子送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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