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中国千年的“狗肉节”文化,吃狗肉和人道!


狗肉 ,在中国某些地区,又叫“香肉”或“地羊”。狗肉不仅蛋白质含量高,对增强机体抗病力和细胞活力及器官功能有明显作用。每年农历九月廿二是一年一度的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湖头狗肉节举办时间,“金华湖头狗肉节”到如今已经有已有600多年历史。

狗作为最早被人类驯化的动物,远在新石器时代,就已成为人类狩猎时的助手。在中国大多数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上,都有破碎的狗骨头被发现,如河北磁山遗址出土的狗头颅骨和下领骨被人类敲砸过,就是人类吃肉时留下的痕迹。由此看来,在狗最初成为“人类朋友”的时候,已无法避免死后被吃的命运。

狗肉节的当天,很多狗会被集中到一起等待被宰割。这些狗在现场被打死后有的被烤有的被煮。当初这个节热闹的原因,是入秋天气刚刚转冷,吃狗肉可以暖胃养生。进入文明时代后,猪、牛等和狗一同被列为“六畜”。由于狗具有便于喂养、繁殖力强、容易宰杀等特点,吃狗肉变得日益普遍起来。


湖头、上陈一带的人家,会摆上宴席宴请赶来吃狗肉的亲友,但是,这些年来,这个节日正在发生变化,而且越来越不可忍受,近几年逐渐有很多商贩当街宰杀狗狗,除了当地人还有外乡人开着私家车来吃狗肉。这些人就在当地挑狗选狗选好了当场宰杀。

面对摊主的木棍有些狗狗会流出眼泪。 摊位上除了有切割好的狗肉还摆着已宰杀好的白条狗。据说一个狗肉节要屠狗数千乃至上万只。商周时期,狗肉还是一种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的食物,出现在周天子宴会的菜单上;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原有礼制无法维系,普通人也开始吃狗肉。战国刺客聂政、高渐离,以及秦末的樊哙都当过“狗屠”,靠杀狗为生,说明当时市场上已有狗肉卖,能较轻易地买到。

荔枝狗肉节 ,是广西玉林市民间自发形成的节日,是一种欢度夏至的传统民俗。国人素有吃狗肉习俗,每年夏至这天,豪爽好客的当地民众习惯于聚在一起食用狗肉,呼朋唤友地聚在一起欢度夏至,并用新鲜荔枝就酒。广西玉林市洞口菜市,市场上正在销售狗肉。玉林人有夏至吃狗肉的习惯,当天是夏至,菜市场和一些买狗肉的大排档销售都相当火爆。


秦汉是中国人吃狗肉的鼎盛时期,一岁左右的小狗最受欢迎,吃法多种多样。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简书上,有犬羹、犬胁炙、犬肝炙等名目。这时吃狗肉的主力是中原人,狗的产地也集中在长安、魏郡、洛阳等北方地区。

作为一个现代人,要如何面对吃狗肉这件事呢?梁实秋,有一篇名为《狗肉》的散文,开篇第一句就说“我没吃过狗肉,也从来不想吃”。在他看来,“士各有志。爱吃狗肉者由他吃去,不干别人的事。西方人以为狗乃人类最好的朋友,一听说中国人吃狗肉,便立刻汗毛倒竖,斥中国人为野蛮”,是没有区分狗的种类,那些“菜狗”原本就是供人吃的。其实,“杀肥狗与宰肥猪、宰肥羊无异,我看不出其间有什么文明与野蛮之别。

民众表示:“可以抵制,但是不能影响我们。首先是有传统,各个地方其实吃狗的也不少。狗和猪牛一样,同样是动物,有什么不能吃的呢?我们一般只吃那种肉狗。这种养殖的肉狗味道比较好。来源其实各个地方都有。如果是盗取猎杀野狗,或者是偷盗宠物犬来作为狗肉的话,那样是吃的出来的。


然而一个说法叫“冬至鱼生夏至狗”,“止”于“至”两个相近的发音却让人误解其意。一些人认为,这样应该理解为冬至的时候吃鱼生,夏至的时候应该吃狗肉。于是人们便在夏至到来的时候猛吃狗肉,大啖荔枝,以至逐渐形成习俗。

到了夜幕始落时分,无论城乡,大街小巷的狗肉摊档都座无虚席、人声鼎沸、火爆异常,人们围在桌子火锅边,一边吃着狗肉,一边品尝新鲜荔枝,或者将荔枝浸泡在酒水里喝荔枝酒,边吃边聊,划拳猜码,兴高采烈。有兴浓者,将宴席进行到通宵达旦,堪称玉林的“狂欢节”。广西玉林市洞口菜市,笼子里的狗惊恐的向外张望,等待它的将是这样被挂着销售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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