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如何定義民族英雄?譚其驤先生給出了最好的解釋

最近兩天,我看見了一些觀點(當然了這些觀點流傳很久遠了,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就是一些人說如果邊疆少數民族政權也被看成是中國的,那歷史上豈不是沒有漢奸和賣國賊了?如果把宋遼戰爭和宋金戰爭看成內戰,豈不是岳飛這樣忠勇的將領就不是民族英雄了?

現在這個問題呢是兩極化發展。一類人認為岳飛是民族英雄,所以那些由少數民族政權的建立的王朝不能算是中原王朝;另一類人就把嶽武穆就去掉了民族英雄的稱謂。這兩種觀點顯然都是不對的。有時候碰到一些概念,明知道是不對,卻無處著力,有言之未盡之感。

昨日,偶然翻閱《譚其驤文集》,見到了歷史地理學大師譚其驤對民族英雄的定義,讀之實在是深覺有理,我覺得這個解答有足夠的權威度,道出了我心中一直想說的,大家也一起看一下吧!

譚先生在《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發表了一篇文章,上面就寫道:“有的同志說如果我們把歷史邊疆各少數民族所建立的政權看成是歷史上的中國,那是不是就沒有民族英雄,就沒有漢奸、賣國賊了。是不是宋遼之間、宋金之間的戰爭都是內戰了?這顯然也是不對的。我們講歷史上的中國是應該站在今天中國的立場上的,但講歷史上中國境內國與國之間的鬥爭,宋朝就是宋朝,金朝就是金朝,宋金之間的鬥爭當然還是國與國之間的鬥爭,那麼,當然應該有民族英雄,有賣國賊,岳飛當然是民族英雄,秦檜當然是賣國賊,這怎麼推翻得了呢?任何人都應該忠於自己的祖國,怎麼可以說把宋朝出賣給金朝而不是賣國賊?宋朝方面有漢族的民族英雄,金朝方面當然也會有女真族的民族英雄。我看完顏阿骨打起兵抗遼,就應該是女真族的民族英雄。所以岳飛還是應該頌揚的,秦檜還是應該譴責的。不過今天漢人與滿人都已經是一家人了,寫歷史的時候雖然應該按歷史事實寫,但在今天已沒有必要把這段歷史大事宣揚,不需要宣揚並不等於否定,不等於否定民族英雄。我們要宣揚愛國主義的話,應該宣揚近一百幾十年來在抗英、抗法、抗俄、抗日鬥爭中間的民族英雄,豈不是更好嗎?何必過分宣揚歷史上的?同樣,我們肯定元朝、清朝對中國歷史作出了偉大的貢獻,但是不等於說要否定文天祥、陸秀夫,不承認他們是民族英雄、愛國主義者,也不等於說洪承疇、吳三桂不是賣國賊,因為歷史是發展的,我們不能拿後來的關係看當時的關係。假如認為後來已成為一家,當時何必抵抗呢?那麼從秦漢以後秦、楚也都是一家,在屈原的時代,豈不是他也無需站在楚國的立場上,抵抗秦朝的侵略了?假如說後來已成為一家,當時就可以不抵抗的話,那麼將來世界總有一天要進入共產主義的,國家總是要消滅的,那麼將來講起歷史來豈不就得認為歷史時期被侵略者、反抗侵略都是無聊的?要這樣講起來,那我們的抗日戰爭豈不也是多餘的?”

我想譚其驤先生在上文中將民族英雄的定義說的很清楚了!希望能結束這樣的爭端吧!

關於如何定義民族英雄?譚其驤先生給出了最好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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