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有能力支付醫療費用怎辦?

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有能力支付醫療費用怎辦?

醫藥費用墊付方式

1、由肇事方先行墊付,待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後進行詳細計算;

2、傷者自行墊付,痊癒後根據法律規定理賠;

3、車方和傷者協商墊付,待後期理賠時詳細計算。

注意:法律未規定肇事方有先行墊付的義務。交警不會確定賠償金額,不會強迫肇事方墊付,只能組織雙方調解,調解的基本原則是自願,如果調解不成由法院判決。

自己資金不足,但肇事者不墊付費用時怎麼辦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後,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2、《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第1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

(1)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

(2)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

(3)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

依法應當由救助基金墊付受害人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及時墊付。

救助基金一般墊付受害人自接受搶救之時起72小時內的搶救費用,特殊情況下超過72小時的搶救費用由醫療機構書面說明理由。具體應當按照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核算。

廣東國暉(佛山)律師事務所,曾在一年內受理超過100件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委託,為受害人追討事故中的醫療費用、傷殘賠償、誤工費等交通事故相關費用賠償,維護眾多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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