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的房產糾紛及處理

人們在購買、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經濟適用房過程中難免會因為利益衝突而產生各種各樣的糾紛,當遇到這些糾紛時雙方當事人不能任之發展,必須想辦法予以解決。

經濟適用房的房產糾紛種類

(一)“借名買房”糾紛:指不符合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的人以具備條件的人的名義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這類糾紛佔30%左右。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名義上的所有權人將實際購買人訴諸法院,請求法院確認其所有權,或判令實際購買人騰房;二是實際購買人起訴名義上的所有權人,請求法院確認其擁有房屋所有權,或判令對方協助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經濟適用房的房產糾紛及處理

(二)違反政策賣房糾紛:指一方當事人將購買時間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住房出售給另一方當事人引發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這類案件也佔30%左右,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訴請確認買賣合同無效的案件,原告多為賣房人,也有個別案件的原告是買房人,他們主張房屋買賣合同因違反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的規定而無效;二是訴請解除買賣合同的案件,原告多為買房人,因經濟適用房無法過戶而起訴要求賣房人退還房款,有的買房人將中介公司一併告上法庭;三是買房人訴請賣房人繼續履行合同的案件。

(三)涉經濟適用房的離婚財產分割糾紛:一些當事人起訴要求離婚並分割包括經濟適用房在內的財產,或者雙方當事人已經離婚,卻因包括經濟適用房在內的財產分割、權屬問題鬧上法庭。這類案件佔10%左右。

(四)涉經濟適用房的繼承糾紛:經濟適用房的所有權人去世後,其繼承人就該房產繼承問題發生糾紛並訴諸法院。

(五)其他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糾紛:是除“借名買房”案件和違反政策賣房案件之外的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即在簽訂、履行、解除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因單方漲價、稅費承擔、房屋質量等問題產生的糾紛。

(六)拆遷引發的經濟適用房權屬糾紛:因共同居住的房屋拆遷,雙方當事人獲得拆遷補償款和購買經濟適用房資格,後一方當事人購買經濟適用房,另一方當事人則起訴要求確認其為所有權人或共有權人。

(七)其他涉經濟適用房的民事糾紛:除以上六種類型之外的涉經濟適用房的民事案件包括居間合同糾紛、委託合同糾紛、物業合同糾紛、債務糾紛等。

經濟適用房的房產糾紛的處理

(一)在購買之前,應結合工作單位、居住習慣、生活方式等綜合因素,再慎重決定購買哪個區域內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如上班單位離項目的遠近、周邊的親朋好友居住情況等都屬於綜合考慮因素。到項目現場考察,瞭解項目本身的配套設施,並結合自身的需要進行購買。

(二)交易時夫妻雙方應注意的事項在進行私房過戶時,買方要本人到場,帶上有效身份證件即可;賣方要夫妻二人到場,帶上房屋所有權證、結婚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在出售共有房產時,共有人夫妻二人同時到場並提供結婚證、有效身份證和共有人保持證。

經濟適用房的房產糾紛及處理

(三)任何買賣合同都會有糾紛的發生,對於發生的糾紛雙方當事人應該想辦法解決,具體包括:

1、 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是雙方對糾紛解決最好的方式,而且成本低,時間快,也能充分的體現雙方的意思自治。

2、 調解解決。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要求第三方來予以調解解決。

3、 法律訴訟解決。如果協商與調解都無法解決雙方的糾紛,那麼只有走向訴訟,這樣的成本比較大,而且時間比較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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