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袒胸露乳引众议,哺乳是母亲应有的权利

带着宝宝出门,宝宝却哭闹不停,相信这种情况大多数宝妈都遇到过。对于年龄稍微大一点的宝宝,还可以用各种手段威逼利诱。可是对于很小的宝宝来说,还没学会说话不会表达哭闹起来很可能就是饿了。

给孩子哺乳就得把衣服拉起来,露出乳房,在人少的地方还可以接受。有时候在某些公共场所,比如公交车或是地铁上,宝妈很难从心理上迈过这道坎。但是听着孩子的哭闹,宝妈是非常难受的,自己怎么样都无所谓,一定不能饿着孩子啊!

公共场所袒胸露乳引众议,哺乳是母亲应有的权利

这样一位伟大的妈妈,被如此苛责,国人素质真的这么低吗?看到这图片的第一眼,我就明白了世上只有妈妈好这句话的真谛。没有一位女性愿意在公共场合暴露乳房,但是为了孩子,她们愿意这么做,她们永远把孩子放在首位。无视母亲的光辉,这位博主却只能看到"性器官",可以说是淫者见淫了。

公共场所袒胸露乳引众议,哺乳是母亲应有的权利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孟子就对这样的事情做出了精辟的解释:

淳于髡问:"男女之间不亲手递接东西,这是礼的规定吗?"

孟子说:"是的。"

淳于髡又问:"那么,假如嫂嫂掉在水里,小叔子用手去拉她吗?"

孟子说:"嫂嫂掉在水里而不去拉,这简直是豺狼!男女之间不亲手递接东西,这是礼的规定;嫂嫂掉在水里,小叔子用手去拉她,这是通权达变。"

这个小故事可以这样来理解:

在公共场合不袒胸露乳是有素质吗?

是的;

那么在公共场合孩子饿了,母亲可以哺乳吗?

孩子饿了而不喂奶,这简直是禽兽!不在公共场合袒胸露乳是有素质的,但是在公共场合孩子饿了,母亲哺乳,这是通权变达。

对于宝妈来说,在公共场合哺乳是一件很难堪的事情,但又是不得不做的。但从道理上来讲,这些妈妈都是没有错的,不分场合的哺乳是女性该有的权利。在这里要对曾经在公共场合哺乳的母亲致敬,你们都是伟大的妈妈!

公共场所袒胸露乳引众议,哺乳是母亲应有的权利

实际上,国家对公共设施的建设以及人民基本素质的普及还是有所欠缺的。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共厕所的问题如今基本的到了解决,但是哺乳室却鲜有建设。在欧美国家,有过许多为母亲争取公共哺乳权的抗议行动,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建设了很多的公共哺乳室。但是这样的行动,在国内却几乎没有出现过。而且在欧美国家,人们对母亲在公共场合哺乳的看法也非常的包容,不会让宝妈感觉到指指点点或是压力很大。

公共场所袒胸露乳引众议,哺乳是母亲应有的权利

在中国,妈妈在公共场合哺乳最大的压力就是来自于公众舆论,国人对这种行为非常的排斥。鲁迅先生曾经尖锐的分析过中国人的心理:"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这段话说的很尖锐,但是用来评价今天的中国人一点儿也不过时。

哺乳孩子应该是是母亲应有的权利,但是有些人还是很难接受在公共场合哺乳,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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