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拒不还 “老赖”拘留所里过端午

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张某不仅迟迟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还跑到法院执行局以没有钱为借口声称不会履行。2018年6月15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强制措施。

申请执行人朱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系远房亲戚,且曾为同事关系。2013年起,张某因经营周转资金需要,先后三次出具借条共计向朱某借款63万元。借款后,张某仅支付部分利息。2014年6月,双方当事人就前期所付利息及所欠利息进行了结算,张某作出了书面承诺。但嗣后,张某迟迟未履行还本付息义务。2017年9月,朱某将张某夫妇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案经一审、二审,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张某夫妇须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及时送达了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张某接到执行通知后,迟迟不予履行。2018年6月15日,张某拿着填写着“财产只有60元现金”的报告财产令来到执行局,找到执行法官。执行法官拿到该财产报告令后,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了问话。问话中,张某口口声声称自己现在没有钱,但又不能说清自己资金的去向。为敦促张某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对张某进行了释法析理,并依法明确告知张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张某坚称自己没有钱,拒不履行。针对张某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情况,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这样,张某只能在拘留所里度过这个端午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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