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0112民初11006號之一

陝西鑫億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陳建民:

本院受理原告陝西華山建設有限公司與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們送達增加訴訟請求申請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後的15日和30日內。並定於舉證期滿後第3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上午9時在本院民二庭(5)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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