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專家學者熱議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

浙江專家學者熱議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正式掛牌,標誌著我省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邁出階段性關鍵一步。新稅務局掛牌的消息一經發布,就在浙江財稅界的專家學者中引發了熱烈討論。

“這是利國、利民、利企、利稅的好事”

3月17日,全國人大以2966票贊成的高票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天健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胡少先表示:“這反映出的就是民生願望,就是人民意志。”

而在僅僅三個月後的6月15日,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併且統一掛牌,標誌著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邁出階段性關鍵一步。“這次的機構改革力度之大,稅務部門的反應之快、調整力度前所未有。”“長遠來看提升了我國全球競爭力,是利國、利民、利企、利稅的好事。”胡少先對此次機構改革給予高度評價。

“國地稅的分合順應時代的呼喚。”胡少先表示,1994年起我國實行稅制改革,將國稅與地稅機構分設。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分稅制”在明晰中央和地方財權、調動地方政府理財的積極性、促進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同時,胡少先也指出,在當前發展背景下,為了進一步理順統一稅制和分級財政的關係,提高服務效能和徵管效率,國地稅合併勢在必行。

浙江財經大學司言武教授同樣認為,稅務機構改革是一項利國利民利企利稅的改革,“涉稅業務規範統一,稅務資源整合升級,徵管能力有效提升,徵納成本穩步降低,是實現稅收現代化的必然要求。稅務機構改革體現了頂層設計,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戰略部署,對優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必將起到重要推動作用。”

構建規範、高效、統一的稅收徵管體系

浙江省方立稅務師事務所所長施勇進認為,國稅地稅機構合併不僅是響應納稅人呼聲的及時舉措,更是順應新時代發展要求的制度變革。新稅務局成立後,無論是大廳業務的“一窗通辦”、網絡業務的“一網通辦”,還是12366的“一鍵諮詢”,都使納稅人徹底告別了以往辦理涉稅業務時存在的“來回跑、多頭跑”等問題;辦稅資料減少,辦稅流程簡化,也勢必大大降低企業的納稅成本,進一步提高納稅人的滿意度。“希望廣大納稅人能夠儘早享受到國稅地稅合併後標準更統一、更優質便捷的納稅服務。”施勇進表示。

安徽財經大學教授經庭如:

“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是國稅地稅機構合併精髓所在

6月15日上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併且統一掛牌,標誌著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邁出階段性關鍵一步。

首先,國稅地稅機構合併是降低納稅人遵從成本的重要改革。國稅地稅機構合併是在黨中央國務院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稅務系統實施“放管服”措施的背景下實施的,是降低納稅人遵從成本的根本性改革。近年來,從國稅地稅合作到國地稅機構合併是質的跨越,對納稅人來講是實實在在的“降成本”舉措,對於提升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和納稅滿意度是必將發揮關鍵性作用。

第二,國地稅機構合併是降低稅收徵納成本的重要舉措。國稅地稅機構合併有利於信息共享,破除數據孤島,提升數據價值。機構合併後,稅務部門徵收成本將進一步降低。同時,機構合併也必將加快推動我國下一步實體稅制改革,如個人所得稅和房地產稅的改革。

第三,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將進一步規範稅收收入、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根據方案,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地區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徵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這種垂直領導的管理體系,體現出以稅務總局領導為主,同時發揮地方政府積極性的特點,必將進一步規範稅收收入、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的徵管,是稅收收入、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效率提升的重要體現。

甘肅財稅專家:國地稅合併意義重大 效應將逐步顯現

研究財稅理論與稅收實務的蘭州財經大學財稅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李永海博士認為,改革現行國地稅徵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地稅機構合併,在新時代背景下,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一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國地稅在近年來不斷強化合作的基礎上進行機構合併,可以更好地踐行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宗旨。二是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的要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稅收制度管理的不斷深化,納稅人對國稅地稅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必要通過國地稅機構的合併,調整優化稅務機構職能和資源配置,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和公平便利的服務,增強納稅人的獲得感。三是落實“放管服”改革的要求。2017年以來,國務院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通過國地稅合併,可以降低稅收徵納成本,提高徵管效率,推動“放管服”改革落地見效。

研究財經理論與政策的甘肅省委黨校馬克思主義學院副院長、省委講師團成員、經濟學教授馬應超博士認為,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的多重製度效應和政策紅利逐步顯現。一是有助於構建優化高效統一的稅收徵管體系。國稅地稅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管理鏈條縮短,稅費收入的規範性和執行上更加剛性,必將為未來稅費制度改革、統一政府收入體系、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夯實國家治理現代化基礎。二是有助於納稅人辦稅便利化的提升。國稅地稅合併,有望從根本上解決稅收徵收上的“兩頭跑”“兩頭查”問題,維護納稅人和繳費人的合法權益,減輕辦稅和繳費負擔,促進優化營商環境。三是有助於稅收徵管效率的全方位提升。國地稅合併之後,垂直管理體制將在很大程度上規避地稅徵收率低的問題,徵收率的提升會縮小法定稅率和實際稅率的差異,同時明確企業對納稅程度的預期,也有利於未來減稅政策能夠落到實處。四是有助於新時代稅收徵管流程再造。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不只是國稅地稅機構的合併,也是稅務部門領導體制、運行機制、管理方式、職能職責的一場深刻變革,更是執法和服務標準、業務流程等方面的集成創新。

兩位專家均表示,作為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枕戈達旦、快馬加鞭。在“改好省局樹樣板”之後,“市縣推進全覆蓋”、“總結經驗找差距”以及“優化完善再升級”的改革部署,要加快推進,儘快釋放改革的紅利。但國地稅機構合併涉及面廣,對徵納雙方影響大,要保證改革的平穩有序,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處理好各方關係,依法積極穩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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