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新政发威!明开始从业人员炒卖房号可送司法机关,禁收价外款

5月29日,赣州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的通知 》(简称《通知》),针对赣州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以及存在部分炒卖房号的乱象,决定给楼市再打“退烧剂”,通知中要点包括:

  • 购房人有按揭贷款购房需求的,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应执行公积金中心或商业贷款银行首付比例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首付比例。
  • 房地产住房项目在申请预售许可证前必须同时申报预(销)售方案,预(销)售方案必须注明开盘时间、地点、方式和所有预售房源的户型、面积、价格等具体信息,并如实上报意向登记人数。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加强自律,规范销售行为,不得参与炒卖房号行为。房地产从业人员存在炒卖房号行为一经查实,将公开在行业网站予以通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追究其所在企业责任。
  • 受委托的中介机构须在双方协议范围内从事销售代理,不得以认筹、电商团购等方式变相收取合同约定外的其他费用,不得收取购房人佣金、选房费等任何费用。

该通知从6月1日起实施,也就是说从明天开始,从业人员炒卖房号,代理中介机构变相加价或收取额外费用,擅自提高首付比例等行为都将严打。

赣州新政发威!明开始从业人员炒卖房号可送司法机关,禁收价外款


赣州新政发威!明开始从业人员炒卖房号可送司法机关,禁收价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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