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兩級法院從嚴打擊毒品犯罪 一年來成效顯著

今年是我國《禁毒法》實施十週年,在第31個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昨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去年6月以來瀘州兩級法院依法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情況,並公佈了7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泸州两级法院从严打击毒品犯罪 一年来成效显著

一年來,我市兩級法院共審結一審毒品案件293件341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30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99人,無期徒刑以上12人,重刑適用率達到32.6%,在所有犯罪類型中佔比最高。

從毒品犯罪案件類型來看,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案件186件,非法持有毒品案件52件,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1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87件。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件仍然佔據最大比重,分別佔57%和16%。

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陳剛說,我市毒品犯罪已經出現年輕化的趨勢,近年來,有的毒販利用未成年人進行販毒,或者指使未成年幫助其運輸、販賣毒品,還有的未成年人出現了吸毒,出現了這種年輕化的趨勢。

泸州两级法院从严打击毒品犯罪 一年来成效显著

據悉,我市兩級法院始終堅持對毒品犯罪零容忍,由瀘州中院一審審理的王某某等十人販賣、運輸毒品達十多公斤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主犯王某某、劉某某一、二審均被判處死刑,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於今年1月被依法執行死刑,有力震懾了毒品犯罪,打擊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陳剛介紹:“其中,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哪怕是隻有0.1克,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非法持有毒品鴉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及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也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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