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积极探索 中小城市“智慧交通”管理模式

保山,云南省与南亚东南亚双向开放的重要门户城市,建成区面积已达36.9平方公里,城市道路205公里,城市人口30万,拥有机动车15万辆、驾驶人14万人。伴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交通疏堵、治乱、保畅工作压力倍增。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的总要求,近年来,保山积极探索智慧交通管理新模式,坚持协同共治、科技引领,一个充满激情和活力,而又通畅灵动的交通管理格局正在形成。

保山市积极探索 中小城市“智慧交通”管理模式

强化顶层设计优化管理体制

在保山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交通作为城市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础要素,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一盘棋”,交通管理从顶层设计开始强化、优化。

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保山编制和实施了中心城市综合交通、公共交通、交通管理等专项规划,短期建设、管理必须符合中长期规划。交管部门作为主要成员单位直接参与城市规划和项目专家组评审,将“交通影响评价”纳入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评审内容,从源头上规避城市交通系统性问题,目前已评审项目72项次。

二是推行 “建管合一”。将交通管理设施纳入城市建设项目统筹,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投入,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已完成99条道路、78个交叉路口设施提升改造,既逐步清理了历史欠账,又实现了建设与管理的有机融合。

三是实现城市交通直管。

将城市交通管理整体上划市级,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接管辖,统一对接规划、住建部门,提前介入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一方面,实现了城市交通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无缝对接,另一方面,通过上划大幅精简内部结构,优化勤务机制,一线警力增长了近3倍。

保山市积极探索 中小城市“智慧交通”管理模式

强化协同共治完善治理机制

面对城市大发展和人车流大增长,城市交通凸显出来的诸多矛盾不仅考验着市民的文明素质,更考验着政府的综合治理水平。近年来,保山市整合管理资源,强化协同共治,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机制,全民参与、全警参与,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在中心城市范围内的172个党政部门和1013个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 “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督促单位工作人员完善车辆及驾驶人手续,对交警部门通报的违法人员予以惩戒。公安交警部门和主流媒体对单位车辆交通违法实行抄告和曝光制度,纪委、监察部门将违反交通安全责任制的6类情形纳入督查和问责范围,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大交管”格局。

三是优化服务资源。目前,保山中心城市已开放沿街94个单位内部停车泊位5175个,施划路内停车泊位1523个,有效地整合了社会资源,缓解了停车难的问题;改革公交运营体制,重新规划公交线路25条,投入车辆302辆,优化设置站点440个,大力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积极探索“学校+企业”运营模式,投入绿色能源车辆20辆,开设校园专线4条、机场快线1条,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学生和游客接送服务,交警坚持推行“护学岗”,在校园周边重点投放警力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安全畅通。

保山市积极探索 中小城市“智慧交通”管理模式

强化科技引领构建智慧交通

目前,保山交警与浙江大学交通工程研究所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融合运用国内外先进的交通工程技术和科技信息化手段,梯次实施交通组织优化,努力构建城市智慧交通体系。

二是实现交通信号智能控制。一方面,通过运用信号相位搭接、相位跟随等技术,科学调整信号相位相序,实现了保山主城区路口平峰自适应、高峰协调控制。另一方面,优化信号配时方案,绿波卸载出城流量、红波截流入城流量,实现了重要路口流量均分。永昌路等主要通道实施双向绿波控制,主城区路口交通信号控管率达75%,道路通行效率大幅提升。

三是推进管控平台智能化。建成集管控、分析、预警为一体的交通安全云管控平台,拓展了违法停车自动抓拍,重点车辆布控及交通违法数据二次分析等功能,为推进城市交管勤务改革,实现网上网下同步勤务提供了技术支撑。

四是实现货运车辆限行“电子化”管理。利用定制开发的货运车辆定位管控平台和交通安全云管控平台,对0.8吨以上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管理,实行临时准入制度,自动比对准入车辆信息,自动抓拍违规运行车辆,实时监控准入车辆运行时间、路线和速度,对限行车辆实施“电子化”管控,限行时段内的货运车流量减少70%,货运车辆死亡事故同比下降67%。

通过强化顶层设计、优化管理体制,强化协同共治、完善治理机制,强化科技引领、构建智慧交通等三大举措,保山主城区路网通行能力明显增强,高峰时段缩短至15分钟,主干道平均时速达35公里以上, “堵点”和“乱点”基本消除,停车难得到缓解,交通秩序持续好转,交通事故大幅下降,市民满意度和宜居感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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