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集鎮管理及車輛停放秩序的公告

為切實推進秀美鄉村建設,徹底改善“髒、亂、差”,提升集鎮品味,創建優美環境和良好秩序,依據集鎮管理有關規定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現就規範集鎮管理及車輛停放秩序,特制訂規定如下:

一、宜彬大道、龍頭山路、北二路、彬興路,屬於嚴管主要路段,所有店面所設攤位不準超出屋簷,不得佔道經營,店外不準搭建雨棚及遮陽傘,門前衛生實行三包。

二、主要路段劃有停車位,所有車輛必須沿停車位順向停放,其餘路段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有序停放。嚴禁大型工程車、掛車停放在主要路段。

三、彬興路郵電大樓至彬江鎮政府路段,嚴禁機動車停放。

四、摩托車、三輪車及非機動車輛,禁止在主要路段停放,一律停放在非機動車道上。

五、交警大隊及城管人員將嚴格開展執法;凡違反以上規定,擅自亂停、亂放的機動車輛,將依據道路安全法規定,一律上網處罰;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的,一律拖移並給予駕駛員警告。

六、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圍攻或毆打執法人員、推諉不服從管理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對車輛亂停、亂放及商戶違規經營行為,可以撥打電話舉報,舉報電話為:3521567

八、本公告自2018年5月20日開始施行。

請全鎮人民相互轉告,共同遵守,勸導制止違規行為,共同營造良好的集鎮秩序和生活環境,搞好集鎮管理,創建幸福和諧彬江。

特此公告

宜春市袁州區彬江鎮人民政府

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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