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怒哀樂,人之常情。
但如果被情緒引導影響太甚,則人生可能失控。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費斯汀格有一個著名法則——生活中的10%是由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組成,而另外的90%則是由你對所發生的事情如何反應所決定。
當一個人處於憤怒而又無法自抑時,90%的反應會把他帶往負面區域甚至陷入不可挽回的錯誤中。顏某隻是與妻子吵了一架,但隨後的一系列錯誤反應,卻讓他不僅要賠上一大筆錢,還要坐監牢。
那天早上4點多,顏某在睡夢中醒來,突然想到昨天妻子未經他同意就買了一些東西,他一下子就睡不著了。把妻子叫醒數落起來。妻子正在熟睡中被吵醒,也是不爽,就同顏某吵了起來。顏某爭不過妻子,一怒之下,摔門而出。
走到樓下,看到出路被一輛小轎車堵住。小區裡停車位緊張,只要有一點空間,小轎車都會見縫插針地停上去。有鄰居可能因為路被這車堵住,也是心裡有氣,就把一些廢紙垃圾之類的扔在小車上。顏某心裡正不爽,看到路又被車堵住,更生氣,狠狠地踢了車子幾腳。看看周圍沒人,掏出打火機,就把車上的垃圾點燃了。
這火一放,顏某覺得氣順了些,就朝小區外走去了。小車上的垃圾熊熊燃燒起來,火越燒越旺,小汽車居然也燃燒起來了。待到有人發現報警時,不僅這輛小汽車燒了起來,旁邊的一輛電動車也燒起來了。顏某發現闖禍後,趕緊到自己工作的工廠躲了起來。
但是,警方一調查,很快就發現了真相。顏某不僅要賠償被燒燬的小轎車13.3萬元、電動車2700元,還被以故意縱火罪起訴。法院一審判其有期徒刑3年。
瞧,就因為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緒,不僅破了財,還有牢獄之災。
一個被情緒牽著鼻子走的人,傷害最深的其實是他自己。
拿破崙曾有一句名言:“能控制好自己情緒的人,比能拿得下一座城池的將軍更偉大。”
讓情緒帶著自己的行為走,帶來的可能就是毀滅。
一對同居三年的情侶,雙方都喝了酒。因為女方認為男方有外遇,於是就吵了起來。吵鬧中,男方拿出刀片,表示要將自己身上紋著的女方名字刮掉。女方一聽大怒,拿起修眉毛的小刀,朝著男方的胳膊就是狠狠一刀。這一刀,正好紮在手動脈上,鮮血噴湧而出。男子喪了命,女方也要受刑罰。
另有一對夫妻。只因妻子指責丈夫抽菸,暴怒的丈夫就抱起妻子,把她從5樓的陽臺扔了下去。等到妻子摔死後,丈夫才醒悟到自己犯了法。於是偽造現場,製造妻子失足掉落的情景。但天網恢恢,他還是因為故意殺人罪而被判刑。
都說暴怒是魔鬼。這些人都沒有辦法控制自己的情緒,都讓自己變成魔鬼,毀了別人,也毀了自己。一個優秀的人,不僅善於控制自己的情緒,而且也懂得正確疏導自己的情緒。他們即使受到了傷害,也會尋找正確的解決辦法,而不是在憤怒中喪失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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