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事」手机丢失是真是假?阳新民警提醒您别报假警

一男青年手机就放在自己办公室里,却报警称手机丢失在一银行营业点,端午节正午,骄阳似火,派出所民警帮忙找半天。

「警事」手机丢失是真是假?阳新民警提醒您别报假警

6月18日下午2时许,一名二十多岁青年男子小军(化名)匆匆赶到阳新县公安局浮屠派出所报警,称其当天中午1时许在浮屠镇工行营业点办理业务,随后他就赶去阳新城区,到了阳新城区才发现,其一部价值7000余元的苹果手机掉在该工行营业点却怎么也找不到了。前后不到半个小时,要求派出所尽快帮忙查找。

当天是端午节,正在所里值班的浮屠派出所教导员梁杰初步了解相关情况后,迅速赶到该工行营业点,通过细致的调查走访,该营业点的工作人员称,当天中午前来该营业点办理业务的人员并不多,没有发现有人在该时间段掉手机在柜台上,也未发现相关可疑迹象。

随后,民警通过手机防盗系统,初步查出该手机在浮屠镇某单位范围内。

到了该单位,民警与小军一起走近一间办公室敲门,此办公室里面正在值班的工作人员开门后,问小军为何不用自己的钥匙打开门,而小军低着头,一句也不吭声。

很快,在该办公室内一抽屉内找到了手机。

原来,小军出门时手机掉在自己单位办公室里面。而小军从头到尾都没称自己就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的隐情只有他自己知道,“害得”民警顶着烈日、汗流浃背到处为其寻找手机。

民警提示:谎报警情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谎报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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