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風暴」鳳陽法院:執行法官奔波千里促和解

「江淮风暴」凤阳法院:执行法官奔波千里促和解

“沒想到鳳陽法院的法官能親自開6個多小時車奔波千里到河南來為我們調解”,申請執行人趙某在拿到執行款後激動地說道,“你們不辭辛苦,從外省遠道而來,幫我拿到了執行款,真的太感謝你們了…”

原來,申請執行人趙某系河南商丘人,被執行人曹某系河南濮陽人。2015年7月15日1時30分許,曹某駕駛牽引車逆向行駛與趙某駕駛的重型廂式貨車在鳳陽縣大溪河石塘村路段相撞,造成趙某車上貨物及車輛受損。經鳳陽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曹某法定期限內賠償趙某各項損失98605元,但曹某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規定的義務,趙某遂向鳳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本案的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查控曹某可供執行的財產,將其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因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都是河南人,異地執行案件難度加大。鳳陽法院執行局法官曾多次聯繫被執行人曹某,但效果均不明顯。2018年6月12日,鳳陽法院執行局法官遂駕車前往河南省濮陽市,在華龍區法院執行局的大力協助下,執行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執行調解。最終,趙某和曹某達成一致協議,曹某當即表示願意繳納執行款。

自“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開展以來,鳳陽法院加強與外地法院執行協作,兩地法院勁往一處使,擰成一股繩,合力破解執行難題,取得了良好的執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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