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超過14周墮胎需要出具證明”?江西省衛計委這樣回覆

“妊娠超過14周墮胎需要出具證明”?江西省衛計委回覆:

旨在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

江西省衛計委近日印發《關於開展全省計劃生育與母嬰保健技術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計劃生育與母嬰保健技術專項監督檢查。其中“妊娠超過14周墮胎需要出具證明”的內容被媒體報道後,引起輿論關注,有不少不少網友認為江西此舉是禁止墮胎,侵犯了群眾的生育權。6月22日,江西省衛計委就此進行了回覆,稱此項要求是為了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

據瞭解,江西省此次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加強對機構和人員的執業資質、執業範圍、各項規章制度落實情況,特別是終止妊娠藥品採購、保管、使用、以及建檔等管理情況的檢查。還包括新生兒疾病篩查的監督管理和《出生醫學證明》的監督管理。

此外,在“兩非”“(即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行為的查處上,通知要求醫療機構建立孕婦超聲檢查臺帳登記制度,並有兩名以上的醫務人員簽名情況;婦女14周以上醫學需要的終止妊娠,提供三名以上醫務人員簽名的醫學診斷證明;非醫學需要終止妊娠提供計生證明等。

正是“妊娠超過14周墮胎需要出具證明”的內容被媒體報道後引起爭議。6月22日,江西省衛計委相關處室負責人通過有關媒體進行回覆時表示,這不是新政策,是該省長期以來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的常規工作,並納入了本次專項督查的一項內容。

這位負責人表示,男女平等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但由於“兩非”行為等原因,導致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期失衡。這種狀況如不及時進行治理,勢必破壞人口的長期均衡發展和社會的長治久安。

“由於經濟社會等因素的影響,我省群眾養兒防老、傳宗接代的思想根深蒂固,生育男孩偏好比較強烈。近年來,我省高度重視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堅持依法依規、綜合施治、齊抓共管,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狀況得到有效緩解。”這位負責人還表示,開展專項督查行動,既是為了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更是維護女孩生存權利、保障女性健康成長的重要舉措。

針對通知中要求孕婦出具終止妊娠相關證明的依據問題,這位負責人表示,這項措施主要依據《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六條關於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生育條件、擬實行中期以上(妊娠十四周以上)非醫學需要的終止妊娠手術的,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經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主管部門批准,並取得相應的證明及相關規定。通知要求孕14周以上終止妊娠的孕婦出具相關證明,正是為了防止孕婦在實施了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之後,以各種理由實施選擇性別終止妊娠,切實維護女孩的生存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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