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退休人员生活保障 建立调剂制度企业职工养老金政策作大调整

确保退休人员生活保障 建立调剂制度企业职工养老金政策作大调整

Q:什么是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

A :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上, 建立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Q :为什么养老金要中央调剂?

A: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收大于支,但 由于人口抚养比差异等原因,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问题 突出,该问题靠省级统筹难以解决,需要进一步提高统 筹层次,在全国范围对基金进行适度调剂。

Q:会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A:不会。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主要是在省际之间调剂基金余缺,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总量没有发生变化,企业和职工个人不需要额外多缴费,不会增加社会整体负担。

Q:退休人员待遇是否会受影响?

A :不会。不改变现行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和调整办法,不会影响离退休人员个人待遇。 上解资金额大于得到拨付资金额的省份,这些省份普遍养老负担相对较轻,基金支撑能力较强,调剂后不会因此影响当期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得到拨付资金额大于上解资金额的省份,通过调剂 能够适当缓解基金支付压力,能够更好地确保基本 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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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中央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会因此减少?

A:不会。《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明确,现行中央财政补助政策和补助方式保持不变。为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基本 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中央财政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地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

Q:各省市按照什么标准上解调剂基金?

A :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 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

Q: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A: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缴纳

Q: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什么条件?:

A: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Q: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可以退休?

A:不正确。并不是缴满15年就能退休,退休年龄才是最重要的一环。以男性职工为例,不到60岁,即使你已经缴了30年的养老险,也暂不能退休。

Q: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不用再缴纳?

A:不正确。“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是办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社会保险法》规定,若按月领取养老金需同时满足: ①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以员工必须得等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才能申领养老金待遇。

Q:到达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A:1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

2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3个人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Q:到达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A: 1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

2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3个人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Q:退休了就能领取养老金?

A:不准确。一般要缴满15年,退休时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所以,想退休时就能拿养老金,务必在自己退休前十五年就开始缴费。

Q:基本养老保险中断怎么办?

A: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社会保险关系中断后可通过两种方式接续社保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

1通过单位接续关系职工重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2以个人身份接续关系可以按所在省份的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如果缴费中断,可以通过补缴相关年限的保险费,获得养老金领取资格。参保人应当按照户籍所在地城乡居保的政策规定补缴保费,具体经办手续应当到户籍所在地所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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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跨省就业时,养老金会跟着人走吗?

A: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①个人账户储存额: 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 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②统筹基金(单位缴费) 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Q:跨省就业人员如何领取养老金?

A: 4种不同情况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①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②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③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④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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