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春雷行動”保護野生動物

在突擊檢查中,執法人員查獲一批蛇、蛙等野生保護動物。在漣鋼大市場,發現7家商戶有蛇及蛙類野生動物出售,執法人員當即對違法經營的野生動物進行了登記保存,同時對違法經營的商戶和現場群眾發放了《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宣傳資料,宣講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在中興農貿市場,執法人員發現在一家商戶貯藏間內存放有大量的蛇類,且經營業主無法提供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及其合法來源證件,執法人員當即對店鋪內的400餘公斤蛇類、3只竹鼠及蛙類進行登記保存。

經過一上午的突擊清查,查獲銀環蛇、大王蛇、烏梢蛇等80袋,計500餘公斤;查獲蛙類12袋,計50餘公斤;查獲竹鼠3只。所有涉嫌非法經營的商戶都已接受調查處理,如構成刑事案件,森林公安將嚴格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婁底森林公安提醒市民:野生動物由於棲息環境的影響,身上帶有病菌和寄生蟲,食用會危害身體健康,嚴重者可危及生命安全。新修正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規定: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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