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控申处处长王兴宏到绥滨县院调研指导工作

  6月20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王兴宏、接待室主任吴彦文一行3人,在鹤岗市院控申处处长高天翼、副处长郭洪明的陪同下,到绥滨县院调研指导工作。

  此次调研主要围绕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黑龙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省院高继明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工作创新,结合检察职能,研究探索检察机关如何在乡村振兴上做文章;注意总结好经验、做法,在内网、龙剑网等媒体上发表;充分发挥控申工作职能、作用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

省院控申处处长王兴宏到绥滨县院调研指导工作

  在绥滨县院召开的座谈会上,绥滨县院检察长王雪东汇报了本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省院控申处长王兴宏对绥滨县院在各项工作开展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王兴宏要求,绥滨县院要持续围绕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黑龙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省院高继明检察长的讲话精神,深入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全体干警思想凝聚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发展轨道上来。要以更高的境界、更强的本领、更优的作风、更好的状态,积极主动顺应,锐意开拓进取,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维护公平正义,全力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省院控申处处长王兴宏到绥滨县院调研指导工作

  王兴宏说,当前各级检察机关普遍面临人员少、案件多的问题,越是在困难时期越要体现出检察干警不怕苦、能吃苦的精神面貌,要经得住考验,牢固树立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检察自信”,不断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转变思想,把困难转化成“岗位练兵”机遇,转化为干警强化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契机,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不断强化业务学习,促使各项业务能够正常、有序、健康、平稳开展。

  在谈到检察机关如何在乡村振兴上做文章时,王兴宏说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结合本职工作,创新思维,不断寻求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方式、方法,要把此项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充实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目标。注重扶贫与发展联动,做到长短结合、切实可行。脱贫攻坚工作中,要参照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从生产、生活、生态、社会、政治五个方面着手,整体推进,充分利用脱贫攻坚的设施建设优势、产业优势、信息优势,发挥脱贫攻坚的带动作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思路。

省院控申处处长王兴宏到绥滨县院调研指导工作

  在谈到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控申工作时,王兴宏要求,一把手必须要高度重视,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控申举报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稳定。要加强队伍建设,控申部门的干警必须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从思想上予以引导,强化干警树立“窗口”意识、服务意识、监督意识和全局意识。要认真办理案件,以办案为中心,端正办案思想,提高办案效率,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王兴宏最后强调,控申工作复杂而艰巨,必须坚持合情合理更要合法,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控申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展现良好的检察形象。

省院控申处处长王兴宏到绥滨县院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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