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徵點擬調至5000元?修法四大亮點引人關注?快來聽財政部部長劉昆怎麼說!

個稅起徵點擬調至5000元 工資稿酬等勞動性所得擬按年綜合徵稅

此次修法的亮點有四個:

一、草案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徵稅範圍,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居民個人所得稅的計算,也將從過去的按月計收,改為按年合併計收。

二、擴大中低檔次稅率級距,重點降低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收負擔。

▲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稅率按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草案擬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將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

▲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

▲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

▲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三、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從現行每月3500元調整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

草案提升個稅起徵點,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並體現了一定前瞻性。

劉昆表示,按此標準並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有利於增加居民收入、增強消費能力。

該標準對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統一適用,不再保留專門的附加減除費用,即每月1300元。

四、設立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

劉昆表示,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更符合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有利於稅制公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