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格尔木市举行“百名律师进村入社 服务乡村依法治理”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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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我市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提高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能力。6月5日上午,我市举行“百名律师进村入社 服务乡村依法治理”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玉海主持,市人大副主任秦进安,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年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何均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公诉科科长陈永洁,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环境资源庭庭长才仁卓玛,市西城区工委副书记侯晓辉,市察尔汗行委副主任齐前程,市东城区社会发展局局长刘栾灵及两乡、两镇、村(社区)相关领导及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12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格尔木市举行“百名律师进村入社 服务乡村依法治理”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启动仪式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格尔木市举行“百名律师进村入社 服务乡村依法治理”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法律顾问和村(社区)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随后,副市长年多就此项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在全市开展“百名律师进村入社 服务乡村依法治理”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层社会依法治理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平台和纽带,全市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精心谋划、扎实推进。

一是强化认识,增强责任是基础。深入贯彻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高度重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在服务基层群众,加强普法教育,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把这项民心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真正从联系服务群众实际出发,积极参与,主动作为。

二是加强领导,督促落实是保障。要把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创建平安格尔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在实践中不断深入活动、不断丰富内容、不断创新形式,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与民族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信访、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服务实效。

三是履职尽责,群众满意是目标。为更好的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学习借鉴省外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稳步推进,使其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结合起来,既要做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又要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最后,马玉海同志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年多副市长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职能,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基层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贴基层实际,提供精准服务,让群众在法律服务中增强认同感、获得感。法律顾问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努力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促进公平正义等方面做出新成绩,实现新作为,为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格尔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启动仪式上,法律服务机构和村(居)委会代表签订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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